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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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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9月上中旬,县人大组织调查视察组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视察。调查组听取县计生卫生局专题汇报,深入北岙、东屏等街道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与村居干部、计生人员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计生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计生责任意识得到增强。一是县政府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一系列加强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推动计生工作的发展。二是加强计生目标管理,严格实施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并根据上级的考核要求,不断健全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认识。三是加强协调,重视部门、街道乡镇联动机制建设,增强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计生氛围不断浓厚。一是运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计生政策。利用“5.29、“7.11”等节日,开展计生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等“五进”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散发宣传资料,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计生宣教活动。二是积极推进计生宣传创新,元觉街道启动拍摄以计生为题材的微电影《元觉两家人》,既展示了计生国策取得的成就,又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全面推进,计生基础不断夯实。一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加强村干部、计生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计生服务水平。增加计生人员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扎实开展常规工作,组织开展好每年两次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计生督查清理,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管,狠抓性别比综合治理,坚决打击“两非”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霓屿街道还创新管理模式,制定育龄妇女对象“三色分线管理办法”等,推进计生基础建设。 (四)优化服务,计生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一是以巩固提升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县创建成果为抓手,规范计生审批流程,落实无休日上门预约服务制度,开展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北岙街道推行计生服务员星级考核评定,东屏街道开展“保姆式服务助你实现微心愿”行动,提升优生优育等服务。建立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农村计生家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增加了政策的覆盖面、受益面。二是深入探索计卫合一模式,将县妇幼保健站与县计生指导站合署,专门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升服务效能。 二、存在问题 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我县计生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但近两年,由于“无违建县创建”、“三改一拆”等一些重点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部门及基层抓计生工作的力度。同时,随着国家计生政策微调,一些群众多胎生育的观念有所抬头,特别是偏远乡村群众“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还未根本转变,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的工作难度加大。 (二)流动人口管理措施有待完善。近几年,我县外出流动人口较多,部分流动人口就业居住不稳定,一些流动育龄妇女甚至因为超生而去流动。而计生工作基层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盘棋”的网络尚未形成,因此,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生基本情况难度较大,跟踪服务工作难以全面落实。基层反映,现在一年三次孕环检变为一年两次,使生育信息较难掌握,也使计划外生育隐患上升。目前,新集聚区域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盲点,城南海港花苑、南塘工业园区等新集聚区,原先行政村区域上没有这些地块,现在又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存在外来流动人口漏管现象。 (三)部门协调机制有待强化。各部门虽然依法承担并履行了计生工作的相关职责,但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和联动管理机制,工作配合不够到位,致使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取证难的“两非”治理工作难以取得成效。同时,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相关部门没有较好的刚性对策和办法,使计生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政策外生育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个别街道乡镇反映,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平衡现象。 (四)政策导向力度有待增强。国家、省、市县对计生家庭的奖励政策有限,标准较低,吸引力和激励作用不大。有的政策还不能及时兑现,致使奖扶政策导向作用大打折扣,特别是失独家庭,没有更好的针对性安抚办法。调查中,基层对多年前符合计生对象家庭“学有所成”两全保险问题反映较大,要求政府做进一步核查,予以解决。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引导,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做好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以普法、人口日等契机,加强计生法律法规、奖扶政策等的宣传, 使全社会逐步树立科学、进步的生育观。二是要严格执行计生家庭的奖扶政策,及时兑现计生家庭优先优惠和奖励补助,使计生家庭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深入探索计生家庭子女上学、就业、住房、养老等奖励性长效保障措施,特别是针对失独、致残的家庭,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失独、致残家庭保障安抚工作力度,解除计生家庭的后顾之忧。 3、突出重点,进一步重视计生工作薄弱环节。一是要严格规范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创新执法举措,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育行为。要认真落实孕检和人工终止妊娠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使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工作措施,做好跟踪服务。二是要加强对未婚青年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未婚青年依法生育,倡导晚婚晚育,逐渐减少早婚早育现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作用,切实有效引导群众严格执行计生政策。 4、抓好基层,进一步形成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执行责任包片机制,落实捆绑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大对村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强化村两委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村干部抓好计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要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基层计生专干和信息员业务技能培训,保障和落实好他们的各种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要完善基层计生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切实提高基层计生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积极联动各街道乡镇深入挖掘和总结服务项目,拓展“星级保姆式”等服务品牌内涵,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四是深入探索街道乡镇的计卫合一模式,推动妇幼、计生宣传指导等职能合并,有效整合计生卫生资源,实现新型计卫合一新模式,促进人口计生事业长期均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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