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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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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1月中旬,县人大组织调查视察组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视察。调查组听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汇报,深入北岙、大门、鹿西等街道乡镇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与村居干部、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根据此次调查来看,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能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领导,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一是推进体制改革,成立洞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理顺市场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的职责分工,使监管职责更加明确,监管网络更加清晰。二是落实责任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部门、街道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各街道乡镇调整成立了食安委和食安办,各村居(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并发挥一定的监管职责。
2、加强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发挥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作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二是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进行宣传。市场管理、农林水利等部门在专业培训中穿插食品安全法规知识的辅导,北岙、大门等街道乡镇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渔农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一是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网上动态监管机制,以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平台建设为载体,实行远程监控。开展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示范、整规活动,逐步推行“阳光厨房”试点工作。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验计划,检测结果及时发布。积极申报检验检测项目认证,做好认证相关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4、加强整治,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一是联合执法抓整治。突出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开展“百日严打”等整治行动,并加强食品安全暗查暗访和综合检查工作。二是各司其责抓整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营造群众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存在问题
1、监管机制还需理顺。一是整合成效不明显。按照有关规定,药监、工商部门进行合并,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一步,质监部门也将并入,如何理顺人员职责分工、后续工作安排等,更加有效发挥监管作用,需要做好进一步优化整合。二是市场监管和卫生部门的一些职能仍存在交叉,如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等工作,谁主导,谁协助,没有按机构调整后的职能去协调落实,使食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2、监管能力还需提升。一是监管力量薄弱。调查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虽然人员较多,但普遍年龄偏大,较难适应监管需要。同时,真正服务一线的执法人员也相对不足。大门市场管理所编制10名,但实际工作人员仅5名,却要监管大门、鹿西两个乡镇各类经济主体近千户,监管压力凸显。各村居虽然都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但没有行政执法权,也未配备较好的检测工具,在实际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流于形式。二是检测监测能力不足。目前,县检验检测中心存在专业人才缺乏、检测水平低、通过省级认证的定量检测项目有限等问题,远不能适应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今年,中心又申报200个检测项目有待认证,这对中心硬软件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县卫生疾控中心也因为人员、设备等不足,难以承担食品风险监测任务。
3、监管力度还需加强。一是监管的平衡性不足。重大节日、重大时点监管的多,日常检查相对不足。重要区域、重要地段监管多,城乡结合部、外岛等偏远地带相对不足。鹿西的食品安全仅靠大门市场管理所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监管明显不足。二是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小。监管部门对于一些问题商品和食品,有时仅仅采用下架或销毁的手段,处罚力度偏轻,难以达到应有的惩戒效果。由于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仍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偏远农村、外岛,食品安全状况更待改善。
4、食品安全意识还需提高。一是个别监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深入,工作中出现未能依法监管现象。二是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三是一些群众自我保护、依法维权意识欠缺,在如何认知食品安全有效性方面缺少办法。
三、几点建议
1、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一是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术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和依法监管水平。二是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准。三是要加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四是要增强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充分发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平台作用,及时通报和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2、强化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职责。一是要理顺监管工作机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撤并过程中的职能交接工作。理顺市场监管、卫生部门在食品风险防控监测等方面的职能交叉问题,明确职责,落实到位。二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不力的单位,特别是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三是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3、强化执法保障,提高监管能力。一是要充实监管力量。要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调配监管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大门、鹿西等外岛,要按照工作实际,加强监管人员配备,条件成熟时,在鹿西乡建立市场监管所或相应机构,提高鹿西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二是要健全食品安全检测监测体系。加强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提高检测项目认证工作,加强基层站所基本配备,形成以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为主,基层为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测、监测中心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解决好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提高检测监测水平。
4、强化依法监管,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一是要加大重点整治工作力度,对农贸市场、小作坊、学校周边环境、外来流动摊贩等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保持食品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二是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水产品、农产品等的准入关口,加大检测力度,适时实行检测签证许可准入。加大关口前移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流程建设,提前介入,提前审核。三是要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起到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效果。四是要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公布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变更、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支持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力量,加强社会监督。重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跟踪处理,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更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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