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人大会议 > 常委会会议 > 洞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 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洞头县2014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
|
||||||||
|
洞人大常〔2014〕24号
(2014年11月28日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方案,同意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41410万元,调整为44119万元;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166377万元,调整为1692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由16445万元,调整为1189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5808万元,调整为118859万元。
2014年11年28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