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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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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至28日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和副主任褚建华、林海珊、叶明理、张孚标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副县长叶锦丽、严卫星分别列席两次全体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负责人,6名市、县人大代表。叶永辉主任和张孚标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吕东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洞头县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作出了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洞头县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纪检组长金海娇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洞头县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由财经工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县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侯合海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洞头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目标,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几大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态势良好,全县经济整体运行保持平稳发展。会议指出,上半年我县在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等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和压力。会议要求: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推进产业发展。要强化“两大工业园区”的平台功能,加大扶持力度,优化扶持政策,督促入园企业开工投产,积极研究,促进低效土地利用和二次开发;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扶持临港物流业、海运业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要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实施精准招商,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抓好七大产业招商,积极发挥招商工作组和招商专员作用,密切对接意向项目和签约项目业主,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二是破解瓶颈制约,推进项目建设。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利用好“七规合一”系统平台,全力优化空间布局,力争在用海用地保障方面取得突破;对于投资进度缓慢的社会类投资项目要利用驻企工作与项目业主进行深入对接,加强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逐一破解;要创新体制机制,做好资源整合,盘活政府可调控资产,壮大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助推我县经济发展。三是着眼惠民安民,加强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医疗资源有效整合,促进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吕东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洞头县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创新增收举措、增强保障能力,我县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经济运行平稳,社会和谐稳定。会议指出,当前财税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下半年财政收支平衡、投融资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会议提出: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要夯实部门预算基础,编准、编实、编细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健全预算绩效评估机制,深入分析执行难点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强化监管,确保预算执行刚性。二是优先保障重点支出。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按照统筹兼顾、民生优先、突出重点和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加大重点项目支出和各项民生支出投入力度,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三是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要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财政结转资金定期清理等制度,认真实施财政性资金竞争存放制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清理财政和部门存量财政专户,建立准确详实的单位账户信息库,提高账户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四是创新财政扶持政策。要制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形成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结构调整、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财政支撑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财政政策的激励机制,积极推动产业发展。五是严格财政收支管理。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规范各类财政性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六是增强增收节支意识。要增强增收节支意识,认真分析经济税收形势,加强税源管理,强化征管,挖潜增效,确保应收尽收,同时要保障非税收入稳步增长;要继续贯彻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的增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锦丽副县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方均旺受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由城建环保工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县政府研究处理。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锦丽副县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洞头县环境功能区划(报批稿)》编制说明,以按表决器表决方式通过了《洞头县环境功能区划》,并作出了《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洞头县环境功能区划的决议》。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提请对县人大代表张于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许可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主任会议提出的《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张于珍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八、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邱国平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和废止部分制度情况的说明》,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以按表决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实行票决制试行办法的决定(草案)》。
九、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柯受华为洞头县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主任,褚志攀为洞头县人大常委会北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王祖锦的洞头县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方均坦为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陈继海为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陈景克的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邱蔡佩雄的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十一、会议审议了王祖锦同志的辞职报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接受王祖锦辞去洞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
出席人员:
叶永辉 褚建华 林海珊 叶明理 王祖锦
王 锡 方君旺 柯受华 何增祥 黄日新
邱国平 张于泉 倪日新 徐玲玲 朱小才
郭杭峰 蔡柔雄
缺席人员:
张孚标 王伽伽 洪 玮 张方任 南建军
蔡国华
第二次全体会议
出席人员:
叶永辉 褚建华 林海珊 叶明理 张孚标
王祖锦 王 锡 方君旺 柯受华 何增祥
邱国平 张于泉 张方任 洪 玮 倪日新
徐玲玲 郭杭峰 黄日新 蔡柔雄 朱小才
缺席人员:
王伽伽 南建军 蔡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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