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人大会议 > 常委会会议 > 洞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 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邓伦火等任职的通知 | ||||||||
|
||||||||
|
县人民法院:
经2015年4月14日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邓伦火、甘世算、叶小其、叶元辉、叶双双、卢青松、刘贤春、庄 平、庄艳萍、许荣华、苏丽芬、苏菊香、李玉红、吴金寿、张孚世、陈后林、陈声荣、陈金海、陈雪丽、林 军、林小德、林梅林、林银凤、林碎芬、金文林、周世雄、柯位勇、南宝池、洪雪琴、唐昭君、黄飞云、黄志伟、黄阿透、曾健康、谢夏香、詹育代、褚金凤、蔡后玉、蔡国荣、蔡继勇、颜 波、潘步总、潘荣阳等43位同志为洞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2015年4月14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