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整改情况汇报材料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领导:
    针对区人大反馈的问题及建议,分局高度重视,区委常委、公安局长王小甫亲自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意见。现将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安队伍作战能力有待提升方面:
     1、关于公安干警机关化比较严重,基层一线办案人员短缺、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现象突出问题:民警警力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直以来,我们也在思考。为解决派出所值班警力不足问题,去年开始,我们将机关、业务部门的民警全部派到各基层派出所值班,缓解基层派出所压力;还对北岙派出所、双朴派出所进行合署办公,整合了警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2、关于有的干警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有特权思想、优越感较强,办案处事刚性有余柔性不足问题:
执法理念不端正问题,是影响公安工作的重大隐患,我们一直注重民警思想动态掌控。今年来,我局先后开展了“无限忠诚·走在前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学海霞、严作风、聚活力”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和洞头公安精神,使全警筑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反面典型教育,使民警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警德警纪。
     3、干警业务能力不强问题:
去年,人大领导也对如何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提出了宝贵建议,建议也非常具体,我们也要求法制部门牵头,严格落实,抓好整改。去年至今,我们依托警察教育训练基地,紧贴实战,对每名民警进行不少于15天的脱产执法培训;制定出台《法制民警与基层执法单位挂钩联系制度》,实行民警培育“师徒制”管理;同时,以执法资格考试为平台,激发民警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目前全局取得初级执法资格的民警达100%,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占90%,分局全部中层干部均取得中级执法资格。
     4、协辅警素质不高,工作形象不佳问题:
协辅警的形象也就代表着公安形象,我们对反馈的问题非常重视。今年,我们制定了《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协辅警队伍管理责任捆绑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各单位为每名协辅警确定一位民警为责任民警,并签订管理责任书。责任民警对协辅警负有直接管理、教育、指挥、监督等职责;今年5月份,我们组织了300多名协警,就协警如何正确协助民警开展执法工作,并结合治安协警、交警协警、特警协警等岗位特点,从参与接处警、现场维护、社区管理、维持交通秩序、协助执法管理、参与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协警工作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培训。
     5、外籍警员考入较多问题:
考录工作,牵扯到组织、人事等部门。目前 ,我局有外籍民警64名,占全体民警32%,这些民警都是青年民警,大部分外地民警存在“满年限就申请调走”的情况,对我局公安队伍梯队建设影响重大,我们也注意到该问题的严重性,一直在向上级公安机关、区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反馈该问题。目前,招考政策已经有所改变,明确考录公安的洞头籍人员必须占总数的50%以上。
    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方面:
我们梳理了一下,反馈的问题主要是立案不规范;一些违法犯罪打击不力;对民间金融风波中一些中小会主故意倒会、故意不清偿会款现象打击不力;交警部门对车辆乱冲乱停等交通乱象管理不到位等。
     1、立案不规范问题:
一直以来,我们强调一定要如实立案,对人大反馈的问题,我们也积极进行整改,制定了《洞头县公安局规范案件受立案的规定》,开展了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立全区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源头上、机制上规范如实接警、如实立案、如实统计。
     2、对部分地区存在黑恶势力参与、干扰工程建设招标等现象打击不力;对部分棋牌室存在的聚众赌博态势巡查不足问题: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拔钉清障、除恶治乱”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重大、复杂、阻力较大的涉嫌黑恶犯罪案件进行严厉打击。由分局成立专案组,采取专案专办、封闭办案和犯罪嫌疑人异地关押、异地审讯等办法,从重从严开展专案打击。对于棋牌室赌博问题,今年来,我们一直有开展对赌博违法犯罪的打击,共查处赌博案26起。需要说明一下:对棋牌室涉及的犯罪问题,也就是开设赌场罪,我们去年也立案侦查了,后来因公检法三家认识,理解不同,案件最终也走不下去。
     3、民间金融风波中一些中小会主故意倒会、故意不清偿会款现象打击不力问题:
自民间金融风波以来,我们一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金融处置办抓好处置工作,对涉及犯罪的,我们主动担当,我们抽调了精干力量组建了会案专案组,集中进行办案,自民间金融风波以来我们已经打击80余名涉案人员。
     4、交警部门对车辆乱冲乱停等交通乱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我们制定下发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城市“乱停车”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持续保持对交通陋习的打击力度。
    三、选择性执法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方面:
     1、部分群众反映相同情形案件存在不同处理的情况,群众认为存在选择性立案、选择性执法的现象;
我们对刑事执法、行政处罚统一执法细则,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风险点,明确禁止事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执法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同时,我们成立了执法过错案件监督调查委员会,整合纪检、督察、信访、法制、办案部门等内部监督调查力量,强化对执法过错案件纠错、追责力度,民警年度执法问题被记分的分值逐年提高,2016年同比上升5%。
     2、一些案件犯罪嫌疑人明确,未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或有效的抓捕措施,导致犯罪嫌疑人未及时归案问题:目前,我们对犯罪嫌疑人明确的,必须立即开具传唤证,对7日内不到案的,证据确凿的,依法办理刑事拘留,一个月未抓获的,上网追逃。
     3、一些民间纠纷引发的殴打、损毁财物等治安案件,因立案不及时、处理不到位问题:
对于治安案件,我们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受案。同时,为杜绝办案超期限问题,今年,我们专门制定了《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治安案件期限等有关问题的意见》。
    四、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方面:
为完善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效能,我局开展“美丽窗口、花园警队、文化警营”创建活动,推出实行“一站式”受理制度、首接负责制度、警务公开制度、“一次性”告知和承诺服务制度、预约和上门服务制度等。
    最后,感谢区人大一直以来对我区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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