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主任会议汇报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进展情况:
    一、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情况
    2012年12月21日,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建立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几年来,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突出生态发展,巧借品牌效应,围绕“五型公园”建设,努力打造最具标杆意义的国家级海洋公园样板区。主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以海洋环境保护为立足点,建设“生态公园”。一是强化生态修复。大力推进海洋公园核心区建设,组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在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核心区开展海底清淤疏浚、沙滩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目前,我区申报的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核心区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已通过国家海洋局专家评审,预计获得中央财政3亿元的补助,该项目是今年我省唯一有望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蓝色海湾整治项目,也将是洞头区历史上额度最大的项目补助。目前,我区已投入近亿元资金,完成连港蓝色海岸带、半屏山和仙叠岩景区生态整治,还利用中央海域使用金补助1280万元,完成鹿西岛整治和修复项目,包括海水淡化、水网改造提升和植被修复等工程。二是实施陆海同治。推进水岸海陆共治,三年累计完成投资22.8亿元,顺利通过省第一批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荣获省级“清三河”达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胜区,水环境质量考核全市第一。加大近岸水域环境治理,几年来,共回收海上废油302.7吨、海上固体垃圾211.8吨,增殖放流各类水产苗种超5亿单位。三是加强海域整治。全面推进“一打三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涉渔“三无”,强力整治“船证不符”、非法渔网具、海洋环境污染,全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2014年以来,共取缔拆解涉渔“三无”船舶468艘,实施行政处罚583艘;清理没收违规网具7140件;查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案件20起,罚款120万元。
  (二)以体制机制创建为基准点,构建“规范公园”。一是创建工作机制。相继制定出台《洞头县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方案》、《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洞头县国家级海洋公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其中《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于2014年12月通过国家海洋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成为全国首个获批实施的海洋公园总规,文本作为样板在全国推广二是修编相关发展规划。编制并实施《海岛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发展。从2014年开始,在管辖海域实行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共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635.7平方公里,占全区管辖海域面积的23%。三是强化养殖海区管理。全面启动新一轮《海水养殖(海区布局)规划》修编,严格控制近岸海域开发密度。凡与海洋公园建设规划有冲突的海域,坚决不予审批养殖用海。目前已完成发证面积2.84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89.5%。
  (三)以培育新型业态为发力点,打造“活力公园”。一是发展生态渔业。投资2.3亿元,建设全国最大的透空式生态海洋牧场—鹿西白龙屿生态海洋牧场,以深水生态养殖+休闲渔业+岛礁生态观光模式,推进生态养殖转型,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渔业、旅游协调发展。目前,已销售生态养殖黄鱼约30吨,产值达542万元,生态和经济效益逐步显现。二是发展远洋捕捞。2015年以来引进远洋渔业公司2家。其中大洲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已取得10艘船网工具指标,有6艘捕捞渔船已经开工建造,今年内将赴马来西亚投入远洋捕捞,实现全市远洋渔业“零”的突破。三是发展深水养殖。鼓励推广紫菜深水彩玻杆和全浮流翻转式养殖模式,紫菜养殖继续向深水推进,实现养殖空间3500亩,其中今年新拓展面积1200亩。四是发展民宿产业。制定出台民宿发展扶持政策,引导特色民宿集群开发,助推渔民转产就业。目前,全区民宿已发展到142家,增加接待床位1875张。
  (四)以海洋生态教育为切入点,创建“人文公园”。一是建设海岛特色文化载体。开展渔村“百姓舞台”、文化中心“五有十化”创建工作,举办文化艺术节,建立东沙村生态文化(渔民画)展示基地,成立“海霞”合唱团、妈祖交流协会等海岛群众文化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海岛渔区文化受益群众每年10万余人次。二是开展海洋主题宣传活动。2015年入选“海疆万里行”全国七大宣传站点,10家中央主流媒体发表洞头海洋生态建设主题宣传报道30余篇,各大网站报纸转载上千篇。2015年8月,由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指导,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共同主办的“美丽海岛 生态之旅”大学生海岛主题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将洞头岛选为活动站点之一。三是举办洞头特色海洋节庆活动。每年组织举办七夕成人节、渔家乐民俗风情旅游节、妈祖平安节、中国国际名人矶钓比赛、渔民运动会、开捕节、两岸半屏山旅游文化交流活动等,吸引近10万国内外游客和群众参与。四是抓好海洋文化保护。洞头海洋动物故事、妈祖祭典两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2个项目被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44个项目被列入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已拥有雕刻、船模、渔业生产习俗等省市“非遗”代表项目传承人19名,168道“洞头渔家百鲜宴”成功申创“大世界基尼斯”纪录,东海贝雕工艺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省非遗项目生产性基地,2014年我区获得“中国七夕文化之乡”称号。
  (五)以渔区社区共建为创新点,构筑“和谐公园”。 一是打好风韵牌,彰显海岛渔村新魅力。大力实施“一乡一韵、一村一品”特色文化工程,加快推进11个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积极推进小朴村文化创意园招商,重点做好海霞村、花岗村等海岛石头房古建筑村落的修缮保护。建成东岙民俗馆、工艺馆等民居场馆,加强大瞿郑成功校场遗址等42处重要不可移动文物的妥善保护,使具有鲜明洞头历史印记的文化、工艺品、建筑等得到有效留存,夯实美丽乡村文化底蕴。二是打好印象牌,彰显洞头国家级公园新形象。深入推进五岛连桥风光轴、环洞头岛连港蓝色海岸风情线、环大门岛碧海翠峰风韵线等3条精品线建设,借助海岛风光、跨海大桥等资源优势,结合全域景区化要求,对通景沿线村庄实施连线成片整治。目前已投入资金2.6亿元,建成总长约4.5公里的环洞头岛连港蓝色海岸风情线,并获评温州市美丽乡村示范精品线。三是打好特色牌,彰显岛屿风光新特点。完成大竹峙岛、小瞿岛保护与利用单岛规划编制,积极向国家海洋局申报大瞿岛海洋生态建设实验基地。完成洞头南北爿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一期项目建设,开展二期环境整治和筑巢引鸟项目,投资851万建设鸟类观测平台,实现常态化管理,保护区记录海鸟种类达51种,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4种。做好大竹峙岛保护与开放利用,争取到中央海域使用金补助9900万元。全区154个无居民海岛保持原生态风貌,自然岸线保有率达68.2%,凸显洞头“一岛一风光、一岛一特色”的海岛自然景观特点。
    二、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管理制度,构建生态红线保障体系。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实施。加快《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和执行,进一步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推进社区共管模式,深入开展南北爿山保护区、东岙沙滩等区域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海洋公园常态化宣传,与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专题、媒体推介、电视访谈等媒介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海洋公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生态修复,全面改善海岛环境质量。全面实施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核心区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建设,推进大竹峙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和主题岛保护与开发建设。开展沙滩整治和生态廊道建设,实施特色景观提升工程,改善沿线人居环境,促进核心区的旅游服务能力提升,建成集保护和利用于一体的具有洞头特色的国家级海洋公园。
  (三)夯实基础设施,提高海洋公园管护能力。每年定期开展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环境监测和生物多样性监视调查,建立保护对象数据库。加快海洋公园标识系统构建,完善基础管护、巡护执法、科研教育等工作措施,推进海洋公园展示馆和智慧海洋工程建设。创新海洋管理模式,打造智能化海洋公园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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