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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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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主任会议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气十条”,依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和提高大气环境质量,近年来,我区持续加大大气防治力度,将大气防治作为环境保护重点来抓,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居全市前列。2015年全年空气优良率达95.7%,同比提高1.3%,PM2.5年均值为30ug/m3 ,同比下降6.3%,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七,全市第三。上半年,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同比去年又有所提升,空气优良率达98.3%,PM2.5均值与去年同期持平。具体做法如下:
(一)实施结构调整严格准入。一是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实施《洞头县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2014-2017年)》,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用煤进行限制,倒逼发展方式转型升级。2015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共计6300吨,同比下降7.2%。制定出台《洞头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完成辖区内12台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淘汰8台,煤改电3台,关停1台),完成年度淘汰目标的109%。今年计划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5台,上半年已淘汰5台。同时,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利用。上半年已备案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4个,基本完成南塘工业园区天燃气汽化点建设,计划建设充电桩10个,已完成城南大道充电桩项目设计及招标。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开展“十三五”大气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对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重新核算。将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排污权全部纳入总量控制和交易平台管理。结合地区环境功能区划及工业发展规划,对产业布局实施优化和调整,对工业区实施项目准入控制。坚持源头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不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再办理土地、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推广行业清洁生产,今年计划完成三骏轿车、信达电器等两家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并鼓励创建及申报绿色企业。
(二)实施联防联治强化措施。一是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新车和转入机动车准入,今年4月1日起,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全部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及限行力度,计划8月31日前淘汰黄标车31辆以上,全面消除黄标车,截止目前,已淘汰黄标车28辆,完成率达90%,居全市第二。组织开展加油站、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装置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企业8家,未发现违法行为。全面禁止销售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我区新城、深门等5家加油站已全部实行供应国 V 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共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22个,投入自行车辆500辆,主要干道均已配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配置比例达95%以上。二是深入开展工业污染防治行动。调查摸清工业源等7大类排放源排放底数,建立清单数据库。深化LDAR技术改造,推进温州中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防泄漏与检测系统提升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计划年内完成提升改造。加快实施锅炉排放新标,大力推进温州金源化工锅炉布袋除尘系统、诚意药业“煤改气”、温州中油“油改气”项目建设,并督促其他企业要做好煤品、煤质更新,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实施城市扬尘和烟尘控制。对施工工地封闭管理,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等“七个100%”。年内计划落实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面积达26万平方米,全区新增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强化道路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实行垃圾密闭运输和运输车辆GPS定位跟踪监控,全区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9.78%,其中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达100%。规范对全区餐饮单位的管理,控制餐饮油烟,全区合法餐饮企业已基本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通过验收。
(三)紧盯环境质量改善抓保障。一是推进项目落实。对燃煤锅炉淘汰实施补助,共淘汰12台,累计补助8万元,企业实施锅炉排放新标投入245万元,补助28.42万元,机动车淘汰补助73.363万元,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加大对各类废气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惩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企业以及生活源污染源的监管,对未达到废气提标改造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半年,累计检查涉气排放企业83家,受理大气污染类投诉件25件,查处大气类案件2件,处罚13万元。为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及预警,联合气象部门共同筹建AQI空气质量指数、雾霾天气发布系统,对重污染天气实施预警。二是围绕G20峰会实施严控。制定G20峰会期间大气环境保障方案,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排放减少50%以上的要求,排定一批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并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一律停用。限制车辆进杭,涉杭客运、货运需调配国Ⅳ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推行绿色文明施工,落实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等措施,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场地实施停工整顿。峰会期间,从事土石方、渣土运输和拆除建设工地一律停工。
二、存在问题
(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由于我区供气管网建设、液化气充气站和城市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致使新能源汽车、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受到极大阻碍。同时,受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滞后以及条件受限,导致锅炉淘汰及实施新标工作推进缓慢。
(二)环境质量提升压力大。虽然我区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要实现“稳中有升”难度较大,我区空气PM2.5本底值较低,下降空间不大,而我区大气质量受大环境影响明显,特别是西北风向带来的大陆气流对我区PM2.5有明显拔高效应,上半年PM2.5与去年持平,但其他县市都有明显下降,工作压力较大。
(三)大气排放新标实施压力大。根据2014年颁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0蒸吨以下的锅炉排放标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燃煤锅炉颗粒物的标准从原来200毫克/立方米降至80毫克/立方米,而10吨以下燃煤锅炉又将在2017年底淘汰,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将带来较大的投入和运行成本,企业压力大,执法压力更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地域特点进行全方位规划,重点开展对配套的管网、能源供给站点、污染物消纳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考虑现实工作要求,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完整的系统网络,实现配套设施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机的结合。
(二)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在进一步摸清区域大气排放源的基础上,以百日执法攻坚为契机,以保证G20峰会为出发点,通过开展突击性的锅炉(窑)、工艺尾气等排放口监督性监测,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以高压执法倒逼企业实施治污减排,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三)加大监测能力建设。我区目前大气自动监测站点仅一座,且设在人口及车辆相对集中的老城区,周边环境对PM2.5等指标有一定的影响,下一步计划调整和增设大气监测点位,以便更科学的监测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同时,为更好的把握小门石化基地大气污染排放情况,计划新增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以开展特征因子监测来跟踪排放源。
(四)完善大气防治保障制度。深入研究制定长效管控措施,包括尝试实施第三方监督考核、重点工程公众监督等方式,结合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气十条”等,制定一系列的管理章法。同时,继续开展以守护清蓝家园系列宣传行动,推广清洁出行、绿色消费、禁燃烟花等主题的宣传活动,树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健康生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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