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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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在区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期两天。现
一、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等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中长期预算的议案;
6.人事任免;
7.其他事项。
二、与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
2.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工委、农资工委主任及办公室、法工委副主任;
3.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人;
4.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负责人1名;
5.市、区人大代表共6名。
三、其他事项
(一)请区府办于11月22日下午将有关材料一式60份送交区人大办文书室(电子稿一并发送到人大办OA)。
(二)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应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批准。(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有关规定办理)。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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