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副区长林霞代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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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
11-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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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副区长林霞代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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