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24日在区人大五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和副主任褚建华、叶明理、张孚标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志宏,副区长赵国成分别列席两次全体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志安,区法院院长李德通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检察院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海珊因公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副主任张孚标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志宏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2016年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方君旺受区人大常委会调查视察组委托所作的《关于交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志宏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志宏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职责,完善机制,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重点建议办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会议指出,在代表建议办理中还存在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沟通联系不够、重答复轻落实、满意率不高、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办法设置不科学等问题。会议提出:一要注重实效。要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办好代表提出的涉及民生问题的建议。对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要组织回头看,做好跟踪督办。二要加强对接。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前期调研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做到准确落实。三要强化责任。要明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出现。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吕东辉受区政府委托提请的《关于2016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洞头区2016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吕东辉受区政府委托提请的《关于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等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中长期预算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等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中长期预算的决议。 六、会议审议了王蛟虎同志的辞职报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接受王蛟虎辞去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报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林霞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第一次全体会议 出席人员: 叶永辉 褚建华 叶明理 张孚标 王 锡 方君旺 朱小才 何掌霞 张于泉 陈胜宝 柯受华 柯受营 南建军 赵秀娟 侯合海 倪日新 郭杭峰 黄日新 詹景伟 蔡国华 蔡柔雄 缺席人员: 林海珊 洪 玮 第二次全体会议 出席人员: 叶永辉 褚建华 叶明理 张孚标 王 锡 方君旺 朱小才 何掌霞 张于泉 陈胜宝 柯受华 柯受营 南建军 赵秀娟 侯合海 倪日新 郭杭峰 黄日新 詹景伟 蔡国华 蔡柔雄 缺席人员: 林海珊 洪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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