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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等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中长期预算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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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等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中长期预算的议案》。会议认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工程等建设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对于加快我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同意将议案提请的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大小门岛环岛公路工程、南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社会民生工程等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洞头区财政中长期年度预算。区政府必须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监管,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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