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6-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6年8月23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在人大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副主任褚建华、林海珊、叶明理、张孚标出席会议,副区长叶锦丽、区法院院长李德通、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刚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局长甘海选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文化建设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重视文化工作,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努力促进文化繁荣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会议要求:一是加强文化工作领导。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做好文化发展规划,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文化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二是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发挥市民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设施的功能作用。积极争取市级公共文化设施落户,提高我区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三是强化文化队伍建设。配足、配强街道乡镇文化站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培养和发展文化骨干队伍,发挥民间文艺团体、文艺人才在地方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重视年轻一代文化人才的培养,利用青少年文化中心、文化礼堂等开展培训教育,提升文化层次。四是丰富文化活动内涵。挖掘我区富有特色的优秀文化,做好古今结合文章,贴近社会、贴近生产、贴近生活,科学合理地引入省市文化活动和开展文化走亲活动,加强农村文化活动的指导,加强瓯越文化和闽南文化交流。五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鼓励社会投资文化产业。发展贝雕、渔民画等特色文化产业,重视特色文化品牌与旅游的融合,把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升文化品位,丰富旅游内涵,为洞头经济发展服务。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李德通、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吉以及区司法局局长张于斌分别所作的关于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公检法司四家单位能紧紧围绕常委会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会议要求,公检法司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实效性;要进一步深化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三、会议通过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洞头区2015年财政和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
    列席会议的人员还有詹景伟、倪日新、张瑞静、陈胜宝、方君旺、戴华娒、王锡、洪宁群、张于斌、甘海选、柯受营、许环、韩辉辉、刘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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