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履职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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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就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9月29日,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我院3名检察官的履职情况报告,确定评议结果均为满意,同时也对当前检察工作及检察官队伍整体建设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意见。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此次履职评议工作,不仅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司法监督的有效举措,也是区人大常委会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直接体现,更应该成为检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契机。为此,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履职评议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检察官履职评议整改工作取得扎实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一)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对三名被评议检察官整改工作的指导,通过交流谈心和督促帮扶,引导其围绕整改要求,深入细致找根源,扎扎实实促提升。在此基础上,针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检察工作及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逐条对照整改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力争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切实加强督促整改。加强对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推动相关部门加快整改工作进度。明确未按整改方案抓好落实的,对相关责任部门予以严肃问责,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有力推进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围绕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司法理念。一是强化法治思维。通过岗位练兵、邀请专家学者举行讲座、开展党团活动等,引导干警树立以“规范、理性、文明”为核心的绿色司法理念。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大部分员额检察官安排在侦监、公诉、自侦部门,确保改革后有更多的优秀人才向业务部门聚集。强化司法责任制在司法改革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树立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违法办案终身追责的责任意识,倒逼司法理念和办案质量提升。 (二)坚持依法履职,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把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作为生命线,逐步完善与法院、公安、律所的互动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今年在我院召开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部门关于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联席工作会议,就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二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入研讨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起刑点和量刑标准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改进职务犯罪举报、侦查、起诉工作,及时撤销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三是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针对环境资源和海洋渔业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热点民生问题,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4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件4人;着重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年成功抗诉刑事案件2件2人,同比往年均有大幅增长,监督成效也在不断增强。 (三)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律师执业保障措施落实不力、监督不到位、个别检察干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改。一是开展文明办案和保障律师会见权问题专项整改活动。深入走访辖区律师事务所,就执法办案、律师权益保障,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总结整改。会同区法院制订《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移送的实施办法》,实现了刑事案件卷宗信息在法检部门的高效传递和资源共享,为律师等第三方阅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坚持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并重。加强内部制约,充分依托案件管理中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案件流程及重要办案节点的动态监控。开展法律文书和案件质量大评查、大讨论、大整治活动。通过自查自纠、交叉复查、“回头看”重点检查三阶段,评查2015年以来37类业务线法律文书,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局域网曝光,推动各业务部门深入整改。完善外部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及时办理人大转交案件1件、人大代表建议案1件。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件,配合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三是加强检务宣传。通过检察长接待日、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组织旁听庭审活动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参观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全面客观、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和内容,逐步形成敢于公开、善于公开的“阳光检察”新格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充分运用新媒体网络,发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和资讯,扩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检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实现案件信息公开、动态查询、阅卷预约、举报控告受理等服务功能于一身,增强执法透明度,目前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41份,程序性信息792条,重大案件信息8条;30余篇信息被检察日报、浙江检察网、浙江法制报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刊发,其中《区检察院践行“绿色司法”加速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分别被市委、区委办公室采编。 (四)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找短板、抓突破、树标杆”大讨论活动、专题学习王盛同志先进事迹,树立检察干警勇于担当精神。二是着力推动检察业务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微型党课比赛等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培养和选拔优秀业务人才。鼓励年轻干警以赛代练,通过比赛找准短板与差距,提升综合能力,今年来我院干警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能手等荣誉。 三、明确改进方向,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体来看,虽然我们围绕检察工作薄弱环节做了一系列整改工作,但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步,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此次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践行以理性文明规范为核心的绿色司法理念,在巩固前期整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履职评议整改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深入践行绿色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效果导向的绿色司法政绩观,切实运用有限的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善治。重点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措施,细化办理涉企案件法律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的把握。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民生保障,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推进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打击整治工作。 (二)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履行检察环节打击犯罪职责,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平安洞头、法治洞头建设。强化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强化刑罚执行环节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顺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组织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文明办案整改活动“回头看”,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三)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增强事业发展动力。加强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引导干警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生命线。完善专业化办案模式,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和竞赛,努力培养领军型专业人才,加强检察人才一体化调配使用,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深知公正司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也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所在。我们将不忘初心,坚持以“党委、人大认同感,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标准,树立检察干警勇于担当的精神,为广大群众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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