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董步显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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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经2016年12月9日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董步显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均宙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局长; 陈后安为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梁祥赞为温州市洞头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志宏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王小甫的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局长职务; 吕子山的温州市洞头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陈荣荣的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叶国进的温州市洞头区农林水利局局长职务; 许生坚的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2016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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