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永辉等选举委员会成员辞职有关事项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因被确定为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叶永辉、蔡国华、陈胜宝、倪日新、詹景伟等5位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辞职报告,请求辞去选举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其辞职请求,特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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