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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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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人大关于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4月至9月,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共同开展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关于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的要求,在近年来持续监督治水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督促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五水共治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五水共治”,为我区加快同城发展、建设海上花园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督重点
根据省、市人大关于开展“五水共治”工作监督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五水共治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要求,确定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重点:
(一)城乡污水处理能力。主要是城南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运营情况;城镇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进展;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达标率;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理。
(二)黑、臭、垃圾河治理及涉河污染源整治情况。主要是黑、臭、垃圾河治理进展及名称、所处地理区位信息公开情况;工业、畜牧业等水污染源头治理情况;整治涉水违法违规案件情况;清理河、库、塘淤泥和淤泥处理情况;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造情况。
(三)海陆整治及防洪排涝情况。主要是海域水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情况;海岛修复工程和生态海洋牧场建设情况;河道沿线、“三沿”地带整治情况;重点区域防洪排涝建设情况。
(四)构建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运维机制情况。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系统的业主、运维方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及运维费用筹集、监督考核情况;治污新技术的应用和本地治污企业发展情况;以河长制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情况;水体监督检测情况;“五水共治”制度建设情况。
(五)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污情况。包括部门治污协作机制;城乡居民环保意识、良好生活习惯的培养和相应奖惩机制;公众参与监督污染源、黑臭河垃圾河道、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过程和效果的渠道建设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4月中下旬,区人大农资工委牵头制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二)5月起,开展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常委会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项监督活动。
(三)6月,区人大农资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治水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四)9月中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五水共治”推进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跟踪监督。
四、有关要求
“五水共治”专项监督是今年省、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实施方案的监督重点,认真组织落实。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督促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推动相关问题解决,确保专项监督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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