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科技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和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盯科技工作重点,细化科技考核指标,紧密结合洞头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完成了科技“十二五”规划和“八倍增、两提高”各项目标任务;科技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产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区2014年-2015年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一、2014-2015年科技创新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自主创新热情。
一是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责任制,加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督查,使我区顺利通过2014-2015年省、市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是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政策。在出台《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配套政策基础上,全面开展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办法》、《科技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利质押贷款贴息办法》和《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科技金融“1+4”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是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2014-2015年,区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共9368万元,立项实施区级科技计划项目67项,安排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2800万元;有30个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争取到国家、省、市科技经费612.5万元。2014年区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4.5% ;2015年区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4.1% 。
四是强化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按照党风廉政“抓早抓小”的要求,强化对科技经费使用和科技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把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健全保障科技经费合理高效使用的全过程经费监管体系,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同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开展科技经费的财务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进一步构建创新创业平台,挖掘科技创新潜力。
一是引进“洞头分院”产学研合作平台。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技术创新人才工作理念,成功引进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在温州地区的首家分院,实现我区产学研科技合作正式迈入“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车道。目前,洞头分院入驻科研院校8家。自2015年正式运行以来,通过开展“企业技术难题与需求集中征集活动”共组织入驻专家走访企业60余次,共收集各类技术难题与需求48项,解决技术难题22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20项,成功签约合作8项。洞头分院凭借自身过硬的技术优势和主动下倾的服务态度,这颗引进的“梧桐树”已经在洞头扎稳脚跟,并在洞头企业家中间树立了好口碑。
二是继续推进科技创业孵化工程。通过完善孵化相关配套服务,提高孵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科技创业孵化力度,发挥孵化器在科技“育小苗”的功能。截至目前,孵化面积2万多平方米,累计入孵初创型科技小微企业18家,成功孵化毕业企业2家,创成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5家,累计完成销售额1亿5千多万元,实现利税685万元。在成功孵化的科技型企业中,温州小岛特细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已成功跃升为规上企业,并入列市高成长型企业;在孵企业浙江恒通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已成为规上企业培育对象,2015年产值已达1500多万元。在促进科技与文化融合方面,引进和培育了古船木和贝雕两个具有洞头特色的海洋文化项目。
三是有效发挥网上技术市场功能。进一步强化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发挥网上技术市场在技术成果对接作用,解决“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并积极参与省科技活动周和技术成果拍卖活动,实现“线上”与“线下”的有效互动。2014-2015年,累计新增企业注册会员52家,登记签约项目42项,涉及金额1亿4000多万元;参加科技活动周和技术成果拍卖活动5次,完成现场签约项目2项,交易金额1100万元;成功拍得技术成果4项,成交金额880万元。其中,2014年获得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温州市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三)进一步强化助企扶强服务,提升科技创新成效。
一是精准开展科技专项服务行动。积极推动科技部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借力“五帮一化”活动载体,开展“八倍增、两提高”科技专项服务,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效。2014-2015年,完成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产值12.5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7.31亿元,R&D投入(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47亿元;新增专利授权量222件,其中,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14件,比2012-2013年增长100%;2015年发明专利授权量更是创下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67%,增幅居全市第二。通过“突出引导、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工作模式,大力培育出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2014-2015年,共创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科技型企业23家、市科技(创新)型企业26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家,1家企业入选市科技创新百强企业。目前,全区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已达7家,省科技型企业数已达34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8家,占规上企业数比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六,创历年最好成绩。
二是精准发力科技金融助企服务。充分发挥政策和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积极联合金融部门,推出科技贴息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等科技金融服务产品,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2014-2015年,累计支持25项科技项目科技贷款7600多万元,有效解决企业科技创新中的融资难题,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后劲。2015年,全面开展创新券试点工作,采用“企业享服务,政府来买单”的方式,扩大科技优惠政策覆盖面和普惠性,设立创新券专项资金100万元,全年发放创新券70多万元,受益创新主体达31个,有效降低企业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专利申请等创新活动投入成本,并极大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三是精准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全区产业基础和特色产业优势,支持鼓励联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开发,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4-2015年共立项支持区级科技计划项目67项,成功列入省级新品试制计划14项。其中,渔农业领域共研发和引进大黄鱼、南美白对虾、羊栖菜、坛紫菜等养殖新品种15个,推广新技术20项,研发新产品35个,授权专利28件,有效推进了渔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精准推行科技特派员服务。用好用活省、市两级科技特派员队伍创新力量,依据街道(乡镇)渔农业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和择优选派科技特派员,通过产学研牵线搭桥、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等配套服务,为驻洞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渔农业、渔农村创造有利条件,有力支撑了我区“三农”创新发展。2014-2015年,共实施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4项、科技特派员项目5项,安排经费70多万元;科技特派员推广新技术8项,引进新品种5个,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4年,我区被评为温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
二、当前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在各项工作在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当前我区的科技工作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撤县设区带来的考核新压力
撤县设区对洞头来说是一个大喜讯,也将是我区科技事业发展的一个新起点,但脱离“文、泰、洞”,并入“三区两市”考核列队给我局带来的考核压力无疑也是巨大的。相比“三区两市”而言,我区规上企业数量基数少、产业发展规模小等先天劣势和短板问题将暴露得更加明显。
(二)科技“双倍增”带来的任务新压力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但我区近年来在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企业数等多项科技工作领域的重点指标、重点工作得到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留下了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如我区现有规上企业32家,其中8家为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全市第一,全省第六,完成“双倍增”目标难度非常大。另一方面,“十三五”期间,省市科技工作考核将降低增速、增幅分值比重,可能改为以总量考核为主,这无疑让洞头科技的考核工作陷入极大的困境。
(三)传统支柱产业创新动力依然不足
近年来,虽然我区企业得到飞速发展,目前初步具备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条件和动力,但机械汽配、电子电器、水产品加工等传统制造业关键技术自给率低、对外技术依赖性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升级后劲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科技创新人才不足和产学研合作不活跃
由于我区没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也不具有得天独厚的创新资源优势,难以集聚形成区域性的科技人才和科技服务高地,科技创新人才匮乏问题明显。另一方面,在开展产学研过程中,由于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意识、产学研合作热情不高、研发资金投入少等原因,当前我区产学研科技合作交流依然存在“客套多交心少,期待多代价少,意向多合作少,惯性多换位少等“四多四少”问题。
三、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将以“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依据,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等科技重点工作,逐步推动洞头经济由“跟跑者”向“并行者”、“领导者”转变。
(一)重点抓好创新创业平台空间建设。
将众创空间建设作为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来抓,抓紧出台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全面整合载体、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众创要素,打造最优的半岛“创客栖息地”和“创客集聚区”。全面推进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探索整合提升新模式,形成与洞头分院、驻洞科研院所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现有创新载体与创新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抚育水平,进一步突出科技部门“育小苗”的职能。结合洞头产业特点,按照“一行业一空间”建设思路方向,初步明确众创空间5年规划布点,全年创成市级众创空间1家,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创客”20家以上。
(二)大力开展“院企结对合作”专项行动。
实施“院企结对合作”专项行动,全面发挥充分发挥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洞头分产学研平台作用,分行业、分领域、分阶段开展规上企业扶强行动、传统产业助力行动、新兴产业培育等三个行动内容。探索多种产学研科技合作模式,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激发全区企业产学研合作热情,提升产学研科技合作成功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全年签订技术合作合同10项以上。借助洞头分院智力支撑,全面开展企业技术与需求征集活动,扎实推进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完成科技成果拍卖、活动现场签约、交易项目金额等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快建设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
深入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发展科技金融,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探索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杠杆作用,通过科技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和科技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载体,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全年力争完成科技贷款5000万元以上。深化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力度,全面推广“创新券”,全年力争发放创新券100万元以上。
(四)继续实施科技专项服务行动。
实施科技专项服务行动,加强对企业的“面对面”辅导和“点对点”服务,不断完善“五帮一化”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按照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要求,加大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借助科技金融创新工作,助力科技型企业进军新三板。全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长1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上企业比重进入全省前十;力争创成省科技型企业7家,增幅达20%以上。
(五)深入推进渔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大渔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按照“一年一乡镇(街道)、一年一产业”的工作布局,基本形成洞头海岛渔农业领域的特色小镇。加大“鹿西”大黄鱼等名优养殖品种养殖示范力度,强化白龙屿海洋生态牧场的生态养殖技术开发指导,积极申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提升“大门”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利用海边池塘的有利条件进行推广养殖。继续开展“两菜”产业技术攻关,推进霓屿“坛紫菜全浮流翻转式养殖”和东屏、北岙“羊栖菜新品种选育”等产业技术的研究与示范,改进加工工艺,研发精深加工技术。
(六)积极参与智慧城市等科技惠民工作
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拓展“互联网+”思维,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导航与位置服务、信息安全等方面科技成果,重点支持智慧医疗、智慧旅游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科学引导全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科技支撑“五水共治”工作。按照“生态化”战略要求,围绕“五水共治”,全面开展羊栖菜生产废水和收菜废水的处理试点工作,通过产学研合作引进电芬顿处理技术,着力解决一直困扰全区羊栖菜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