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提出的部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06-06浏览次数:字号:[ ]
    一、关于学前教育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相继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洞头县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洞头县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洞头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关于印发洞头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幼儿园办学行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奖励和扶持力度,加快学前教育改革步伐。
    二是加大学前教育建设投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2015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606万元,同比增长8.8%;学前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2864万元,占比10.4%;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1770元;学前教育基建投入1849万元。民办教育专项奖补397万,其中四所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园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共拨付228万。2016年学前教育预算投入2009万元,同比增长30.5%。新建幼儿园2所(其中公办园1所),改扩建公办园1所,启动霓屿新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太阳岛幼儿园顺利通过二级幼儿园复评,东屏快乐幼儿园通过三级幼儿园评估。全区没有无证园存在,等级幼儿园学生覆盖面达99%,在全市率先实现学前达标乡镇(街道)全覆盖。
    三是注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证工作,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90.1%,持证率居全市之首。幼教编制数逐步增加,全年共招聘学前公办教师 12人。稳步提升教师待遇水平,公办园在岗非在编教师每月增资1000元,普惠园合格教师每年增加工资1.445万元。同时,为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缴纳教师事业标准“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的50%。
四是稳步提升保教保育质量。实施“幼儿教师素养提升工程”和区域性推进特色项目,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的结对帮扶和联片教研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园务管理、教育教学、后勤保健的指导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办园条件、园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进行评估,全区三所公办园均获优秀等级。同时按照等级幼儿园标准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共评出优秀民办幼儿园1所,良好12所,合格1所,太阳岛幼儿园被评为市级优秀民办幼儿园,5名民办教师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二、关于旅游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定位树品牌。牢固树立“旅游主业化、全域景区化”发展理念,紧抓洞头撤县设区和温州建设时尚之都的有利契机,编制完成《洞头区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规划,明确以融入温州都市圈、旅游全域化、核心景区5A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主题岛开发为战略抓手,高标准推进洞头旅游事业发展,努力建设“中国一流的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国家全域化旅游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洞头旅游品牌。2015年以来,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45.35万人次,同比增长85.77%,实现旅游总收入6.57亿元,同比增长85.72%。
    二是发挥政策优势重招商。制订出台《洞头区五大产业培育提升扶持政策》,其中休闲旅游业扶持政策共涉及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新业态培育、乡村旅游发展等八大方面24条。同时,着手研究制订海钓船发展管理办法、民宿标准化、农家乐(民宿)管理办法、农家乐(民宿)发展若干意见等优惠政策,引导、扶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参加各级旅游招商大会,有效对接中青旅、横店、盛鹏达等知名央企民企。成功引入华中水乐园、高空蹦极、冰雪王国等一批小而精项目,签约鹿西旅游综合体、岛际低空飞行等大型项目,激活东港休闲中心、名品广场等社会投资项目。2015年,超额完成10亿引资任务,实现到位内资9136万。
    三是提速景观改造抓建设。加快建设国家5A级旅游景区,投资8500万元建设总长11.4公里的临海休闲景观栈道,致力打造“东海第一临海悬崖栈道”,目前已建成仙叠岩至大沙岙、大沙岙至炮台山段临海悬崖栈道和连港蓝色海岸带灯光亮化工程。积极推进海霞红色旅游文化园建设,完成女子连纪念馆布展提升、海霞军事主题公园改扩建一期、海霞红色文化广场及配套设施等工程,累计投入3878万元。海霞红色旅游发展成功纳入国家红色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海霞红色旅游文化园区已上报争创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打造美丽渔村精品工程,完成小朴、花岗、海霞、下尾四村规划,启动渔村三线入地工程,已完成海霞村三线入地改造。改善旅游基础配套,完成仙叠岩景区门台、游客中心和停车场改造并已对外开放。积极谋划状元南片旅游集散中心,拓展利用南塘临时集散中心,实现旅游旺季人车分流。
    四是拓展营销模式促开发。加大市场营销,区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450万元。积极参加中国(昆明)国际旅交会、浙江(江西)旅交会等活动,精心举办温州市首届中外旅行商大会暨中国旅游合作联盟走进洞头活动。加强区域合作,走访金丽温、福建等地,加强与兄弟旅游局合作,合力开拓周边客源地市场。做活特色业态,成功引入胜利岙那鹿湾、岩海凸垄度假山居、沙岙月半湾3个整村开发特色民宿项目,培育推出花石间、怡蓝湾等一批特色民宿,全区渔家乐民宿达142家1875个床位。培育发展邮轮、游艇经济,积极推动状元岙国际邮轮港、公共游艇码头建设,致力发展岛际低空飞行、休闲海钓等新业态,不断深化海上环岛游、岛际游。
    五是注重市场监管强保障。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列》等法律法规,开展旅游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联动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旅游等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通景公路占道违法经营及景区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等执法检查,共开展联合执法13次,有效构建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纠纷,全面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全年受理旅游投诉咨询27件、“网上投诉”5起,处理率100%。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育人才。实施旅游人才提升工程,首次运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网络平台学习情况结合导游执业情况对导游人员年审进行综合考评,促进导游人员素质提升,进一步规范导游市场。注重培育发展优秀旅游人才,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历史文化名楼杯”讲解员大赛,促进各方经验交流,更提高了望海楼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三、关于财政和审计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体系,实行零基预算和全口径预算,实现部门预算编制全覆盖。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区人代会审查批复的支出预算执行,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追加,不随意调整。其中,基本支出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严格落实各预算执行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对已支出资金要求及时列报,确保资金均衡支出。
    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2015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9亿元,同比增长10.7%。全面推行区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6.9%。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年民生事业支出13.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同比增长7.9%,有力支持教育、卫生、住房等民生事业发展。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费4258万元,兑现优惠政策资金3326万元,发放应急转贷资金4950万元。创新投融资模式,全面推广PPP模式,首个PPP项目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采购额达16亿元,全年完成筹融资29亿元,有效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审计问题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查找分析原因,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区财政局已对财政专户闲置资金进行清理,撤并专户30个,并出台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对1亿元财政资金进行竞争性存放。矿山生态治理资金专项审计方面,区国土资源局已向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大门石子岙、观音礁料场立案监督申请书,瓯江口管委会已明确将逐年分批归还未缴的采矿权出让金2043万元。科技经费使用专项审计方面,区科技局主动将历年结余资金479.85万元上缴财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区工务局成立投资管理科,完善工程从招投标到竣工结算全过程的造价监督,全年核减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1181万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各单位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经济事项的决策,严格议事程序,并做好书面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加强财务规范性管理。财务收支审计方面,相关部门共清退个人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6.4万元,收回多付工程款和接待餐费3.58万元。
    四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设,把审计结果运用列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内容,并召开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工作会议,以对账销号形式下发审计整改清单。强化审计意见建议的研究分析与运用,建立完善工程管理、财务规范、住房保障、物业维修资金、矿山生态治理等15项制度规范,较好实现了“审计一项、规范一块、促进一片”。
    四、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营造环保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系列宣传活动,发放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宣传资料8000余份。开展“6·5”世界环境日、“生态文化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第五届养海放生大型活动。畅通“洞头环保”公众微信号、“生态洞头”官方微博等宣传渠道,成立环保舆论舆情领导小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扩大环保监督员队伍,不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活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全员共知、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2015年,生态环境满意度达78.8%,位居全市第一。
    二是加大环保基础建设。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城北、状元、霓屿以及小门岛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霓屿污水处理厂前期设计。推进截污纳管,实施杨文、南塘、新城等围垦片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建成东屏片截污纳管等工程,累计完成污水管网2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3公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完成社区分类收集垃圾房改建和重点片区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建成垃圾中转站10座。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村5个。加快杨文、南塘片燃气供应设施建设,为燃煤锅炉淘汰提供清洁能源供应基础。将公共交通清洁能源更新及改造要求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推进城市清洁交通建设。大力推进大门产业基地应急引水工程建设,基本建成大门镇东片引水工程、城市配水管网工程、鹿西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启动应急海水淡化备用工程建设,提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合格率。
    三是深化环保监督管理。积极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业务培训、技能比武活动,不定期举办上岗证考核,我区技术人员100%通过省监测中心组织的飞行考核。强化环评中介机构监管,实施环评中介机构摸底调查,每月进行考核公示,服务质量满意率100%。规范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程序,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结案率、反馈率近100%。制定出台《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环保大检查行动及百日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91多人次,检查企业221多家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3家,责令企业整改75家,查封企业1家。
    四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针对因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公安、国土、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综合监管方案》,切实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推进近岸海域保护,加大涉海排放口监察力度,推进船舶废油、垃圾回收,做好码头作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海排污总量。加强对温州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污染监控,按照环保要求严格实施24小时轮班监管。推进机动车减排,将油品改造提升、黄标车淘汰、港口及船舶污染治理任务纳入年度大气防治计划,并分解到位。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将有机性挥发气体防治、锅炉排放提标治理、清洁生产实施等内容落实到相关企业,通过奖励和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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