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决定(草案)
发布日期: 2016- 06- 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72件。依照《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大会主席团授权,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72件议案经审议后全部转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连同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73件建议、批评、意见共145件,一并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二、涉及岛际交通等2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61号、119号,详见附件),合并成一件重点建议,即关于全面谋划和切实改善大门、鹿西岛际交通的建议,交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办理,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督办。
    今年,大门大桥即将通车,大门岛将迎来大桥时代,这是我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此,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大门大桥通车前的岛际交通的整体谋划工作,本着高起点谋划大门、鹿西岛内软、硬件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节点的改造提升等一系列工作,以应对和解决大桥时代所带来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要高标准构建内畅外快的岛内、岛际、岛陆之间整体交通网络布局与网点,尤其是在节假日及各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整合运力合理安排航运、公交大巴的相互对接工作。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改善提升水陆运输工具,最大限度满足大门、鹿西人民群众出行快捷、畅通、舒适需求,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大桥时代带来的发展成果。   
    三、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坚持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深入了解代表意图和建议的内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增强办理的可操作性和答复的针对性。要加强领导,细化分工,主动联系代表,增进代表与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吸纳代表合理可行的建议。要从多种角度来完善代表建议的内容,充实丰富代表建议。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答复代表及领衔代表所在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团。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情况听取重点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汇报。在办理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要详细报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并将所有建议的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书面报告。
 
                                                                                                   2015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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