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6-07-05浏览次数:字号:[ ]
    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加大旅游兴区力度,不断提升旅游基础设施,不断优化旅游环境,依法护旅、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会议指出,我区在学习宣传、规划引领、统筹发展、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借助“七五普法”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旅游相关法规的宣传学习,积极引导广大旅游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到理性消费,文明旅游;要定期组织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要不断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各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合力,相互支持配合,统筹解决《旅游法》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问题。
    二、强化规划引领,进一步推进规划协调衔接。要站在谋划全域景区化的高度,准确把握我区旅游发展定位,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突出规划龙头作用,注重旅游规划与“十三五”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土地、环保、乡村等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实现可持续开发;要做好民宿的规划引导,规范民宿发展热潮,打造一批具有海岛特色的精品民宿。
    三、打造特色品牌,进一步构建全域景区化。要突出差异,着力打造体现我区与温州其他三区差异性的具有海岛特色的精品景区、精品线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做到“叫响一个品牌,全域协同发展”;要抓住大门、鹿西旅游 “井喷”的大好时机,加快旅游资源整合,促进大门、鹿西两地和本岛景点连点成线成片,着力构建全域景区化,开发海岛多日游,探索疗休养旅游模式;要积极推进以“旅游业+”为主导的产业融合,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渔业、乡村、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旅游兴区步伐。
    四、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增强旅游公共服务能力要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和规范力度,加强导游队伍和出租车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大开展鱼粉加工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依法查处非法占道经营、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提高洞头旅游的整体形象;要完善“旅游+互联网”战略,积极构建智慧旅游,为游客提供智能化、即时化、多元化的旅游信息服务;要补齐“行购娱”短板,不断夯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景区客运、公共厕位、旅游指示标识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抓好岛内景区之间的交通线路规划和实施,实现主要景区间互联互通,做到“内畅外快”。
 
    附件:
    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结合调研和基层群众意见,要求政府在近期内对以下工作进行整改落实:
    一、主要景区增设公共厕位,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二、完善旅游集散规划布局,缓解景区交通压力;
    三、加强和工会及有关部门对接,探讨疗休养休闲度假模式;
    四、着力查出一些占道经营行为,提升我区旅游形象;
    五、做好全区民宿规划,规范民宿发展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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