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档案事业发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区政府委托,现在就我区档案事业发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近年来,我区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留史、存凭、资政、育人”为使命,大力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和安全体系“三个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法治档案、智慧档案、民生档案、平安档案、活力档案“五档共建”发展战略,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区档案局先后荣获全省档案系统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2014年,区档案馆晋升为省二级综合档案馆,区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通过省级规范化创建。

一、开展情况

2010年以来,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纳入了洞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列入我区专项规划。档案事业发展严格遵循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资源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呈现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扎实。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新目标,全面部署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理顺,内外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并作研究部署。档案工作一度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乡镇、部门绩效考核。2012年档案局(馆)升格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配精配强领导班子,目前党组班子1正3副。设立洞头区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新增事业编制2名。档案事业经费逐年增加,近年来共投入经费1880多万元。2015年7月,档案馆新馆开工新建,建筑面积达9009m2,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进入内部装修阶段。

(二)档案文化精品工程顺利推进。开展法定进馆重要档案接收工作,加快民生档案接收步伐,开展“记忆中的洞头”老照片征集活动,推进“三重一特”档案接收工作,切实加强档案资源建设。近年来,区档案馆共接收进馆档案43619卷、38234件,省、市领导视察洞头等“三重一特”照片档案6906张,其中重点涉民领域档案41083卷。截至2017年10月底,馆藏总量达64559卷、62256件。实施洞头历史记忆保护与展示工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共编辑出版《海岛老厝》《记忆洞头》《撤县设区》《洞头谱牒文献集成》《远去的村影》等编研作品8个,其中《远去的村影》入选浙江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今年,“千村档案”工作助力美丽乡村“花园村庄”建设,得到省级档案部门的高度肯定,各村档案文化建设得到大力宣传,中仑村村史馆、东岙顶村对外开放等成果显著。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稳步推进。建立健全资金、技术和规范管理保障机制,重点保障档案信息和网络系统的安全。馆藏档案数字化达100%,共建成目录数据19.41万条,全文数据114.9万页。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全区数字档案(馆)室系统平台搭建完成,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新进展。加强档案信息化外包管理,严格审查服务公司背景和安全保密资质,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工作现场实行全过程监管。与绍兴市档案馆开展异地备份工作进展顺利。

(四)档案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深化“三农”“文化礼堂”等农村社区档案工作,全区(除灵昆街道)行政村、社区100%完成省、市示范化(规范化)档案室认定。严格梳理“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档案服务利用窗口建设,推出“跨馆服务”“预约查档”等便民措施,促进政务信息和现行文件查询利用延伸至各部门、村居、社区,并指导完成编委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等32个(100%)单位审批工作。2017年,争取专项资金150万元,对全区各重点涉民领域单位室藏档案进行分批次“兜底式”整理,确保各类民生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断提升档案价值,切实增强档案利用效果。

(五)档案工作逐步构建“大监管”格局。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强化档案安全监管、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职能。紧紧围绕“平安浙江”档案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要求,加强档案行政监管,稳步实施档案登记备份,全面构筑档案安全监管体系。2014年,在全市率先创成省级规范化登记备份中心,登记备份系统等信息系统顺利通过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围绕“六五”普法、“国际档案日”《档案法》宣传月等活动,举办以“走进档案”“档案与您相伴”等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档案法规宣传活动。启动家庭建档工作,开通家庭建档服务热线,举办家庭档案、学生成长档案评比等活动。开展档案工作年检和民生档案执法检查,深入规范档案中介服务市场,档案行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六)档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始终把加强档案干部专业化建设放在推进档案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制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为全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了总体目标和方向。同时,注重档案社会力量培育,组建民间征集员队伍,成立“兰台人才培育基地”、鼓励培育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为我区档案事业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治档有待完善。随着档案普法和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逐步展开,档案法制建设取得不少成效,但是依法治档与社会预期以及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档案资源较为匮乏。受馆库可使用面积限制,到期档案移交、档案征收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馆藏档案总量增长较慢,档案载体、门类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资源建设。

(三)档案服务有待拓展。档案史料缺乏深度开发,档案工作为民服务的手段单一,并因馆库面积受限,致使展厅建设等无法正常开展,从而影响了档案馆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

(四)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既熟悉专业业务又掌握现代管理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基层档案室缺乏专职档案员,档案人员流动频繁,难以接受系统培养,整体业务素养不高。

三、下步工作

新时期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当期档案事业的指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切实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为高水平建设海上花园做出档案工作者应有的贡献。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力推进档案安全保障。根据“五位一体”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区档案馆建设步伐,“十三五”期间建成一个具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区级综合档案馆。开展机关“标准档案室”建设,规范化建成率达60%。完善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力度,强化档案信息资源在公开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评估与保护,继续做好数字档案资源区域内登记备份和异地异质备份;制定数字档案馆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

(二)大力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做好档案“七五”普法,将档案法制列入干部普法教育内容,提高广大干部的档案意识。利用“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宣传月、“12·4全国宪法日”,开展多形式的档案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宣传,引导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增强社会档案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探索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抽样执法检查的办法,推进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业发展,积极稳妥推广政府购买档案服务。加强对档案中介的培育、引导与监管,规范并支持档案中介机构参与档案事务。

(三)有效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加大民间档案文献的抢救、保护和征集力度,鼓励开展口述历史档案、记忆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等工作,逐步开展部分二级机构重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力争“十三五”末实现馆藏总量比“十二五”末翻一番。推动各单位修订适合本机关、本系统的综合档案管理办法,制订所属机构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事业单位应归档率、应进馆率达到100%。理清民生档案归属与流向,开展重点涉民单位档案规范化整理,大力推进区域重点民生档案资源整合。完善农业农村和社区档案管理,探索“村档乡管”模式。

(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开发综合馆藏管理系统,建成功能完善的数字档案馆,积极争取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评。2020年,全区各单位100%建成数字档案室,其中20%建成示范数字档案室、50%建成规范化数字档案室。整合各类档案数据,开展档案数据利用需求分析,加快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推动民生保障服务类档案数据开放,拓宽档案服务渠道,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整合共享服务。积极推进原生电子文件归档接收工作,协同区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实现电子文件即时归档至区档案馆,推进全区各立档单位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移交,促进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和利用走向常态化。

(五)多方位提高档案利用服务能力。深化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档案部门文献史料资源优势,拓展档案馆开展普及型教育、专业型利用服务和定制型政府决策参考的能力。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整合馆内外涉民档案信息资源,建立涉民各专题目录数据库,便于群众更加方便获取档案信息。开展重点档案目录资源基础体系建设,建立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专题库。积极探索档案编研互动和课题模式,全面实施“洞头记忆”工程,每年至少安排开发一个专题档案。充分利用馆藏档案资源、社会和民间珍贵资料,深入挖掘洞头地方特色的档案文化元素,精心创作档案文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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