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职能部门重视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着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认识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改进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七五”普法,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特点,有所侧重地开展普法教育,尤其要抓好青少年,偏远农村、中小学校、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增强尊法知法守法用法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着力提高执法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充分保障治安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民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治安管控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民警队伍。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确保每个执法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正确合理适用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强化治安案件程序管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努力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完善公安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案件审核监督的职能作用,保障执法行为规范化,运用创新手段破解历史积案。加强对已经生效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四)不断提升管控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更好地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公安机关要把治安管理与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乡镇、村居社区的联系沟通,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管控合力。要注重片区民警的管理,督促他们深入基层、深入责任区,发挥在基层社会治安管理中的作用。重视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强重点单位、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不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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