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7浏览次数:字号:[ ]

——2017年2月19日在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德通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法院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7926件,审结7710件,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12年以来,我院连续五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因司法理论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2016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政工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过去五年,我们不断强化执法办案,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受理刑事案件825件,审结816件,审结率98.91%,判处罪犯1074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9人。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首要任务,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犯罪,依法审结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36件208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件41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4件14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268件268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审结赌博、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29件69人,规范社会治安管理。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有自首、立功、未成年等减轻、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443人,做到当宽则宽。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共为76名经济困难,且可能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指定辩护率100%,名列全省法院前列。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4038件,审结3895件,审结率96.46%。民商事审判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方针,调解、撤诉率65.70%,多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诉前调解案件282件,方便快捷解决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讼累。加大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所有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案件76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75亿元。注重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扶养等纠纷案件653件,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85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8.32亿元,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73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5.35亿元,着力维护金融稳定。大力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作,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1.79%;同时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简式裁判文书改革,有效地提升了审判效率。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受理行政案件54件,审结53件,审结率98.15%;判决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25%。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1件,裁定准予执行58件。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在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41.18%的案件经协调后和解、撤诉,行政争议得以有效化解。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坚持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全力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及出庭应诉情况量化考核机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名列全省法院前列,出庭应诉水平明显提高。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出各类建议20份,反馈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其中2015年向区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强红头文件清理”的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着力解决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2621件,执结2482件,执结率94.70%,执行到位金额2.6亿元。依托“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扣划存款9140万元,查封房产220套,限制出境4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建立微信公众号老赖曝光台,在我区医院、车站、超市、银行等公共场所设立曝光台24处,实行全天候滚动曝光。加强信用联合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提拔选任、评先评优、招投标、乘飞机、坐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迫使一大批老赖自动履行义务。落实24小时执行出警备勤制度,借助公安协助布控机制,布控到位110人,司法拘留58人。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依法对1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起启用新的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让执行款发放更加及时便捷,平均发放天数仅11.06天。常态化部署开展涉特殊主体、涉金融债权、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

二、过去五年,我们积极主动服务大局,有力护航洞头改革发展

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延伸功能,协助支持党委政府妥善解决涉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疑难政策处理等问题,应邀参加区政府及有关街道乡镇组织召开的各类协调会200余次,通过参与调解、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妥善化解一批社会敏感事件。配合区维稳办、信访局在各个特殊敏感时间节点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特别是G20杭州峰会期间,我院将护航峰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维稳安保工作责任,“拉网式”排查涉诉信访、舆情、安保等各类风险,对7名重点人员由院领导包案,联合乡镇、街道逐一落实稳控,确保护航峰会各阶段万无一失。依照惩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与司法局共同推进特殊人群的跟踪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回访缓刑对象400余人次,回访率90%,帮助缓刑人员走向新生。

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民间金融活动中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2014年底以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5人。同时,积极配合区金融处置办做好出险人员财产追缴工作,对刑事、执行案件中涉及出险人员财产的,依法查控,并将912万元款项移交区金融处置办处置分配,尽量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联合公安、检察不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总结处置经验,完善联动机制。在办案力量吃紧的情况下,依然派出4名业务骨干到区金融处置办参与处置工作。通过举办“民间金融风险处置”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活动,及时宣传报道相关案件审理情况,疏导安抚群众情绪,促进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定期组织召开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围绕民间金融风险引发的不良贷款和信用卡欠款等问题,引导金融机构规范放贷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推动区政府成立企业破产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企业破产援助专项资金50万元。充分发挥和解、重整、清算等司法手段依法对破产企业进行司法救治,受理破产案件11件,审结5件,化解银行不良资产8505万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4182万元,释放土地资源2.3万平方米,房屋面积6312平方米,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开一条重要通道。其中一家原来已陷入困境的建筑企业,经破产重整后,重新焕发出蓬勃生机,2016年被评为区十佳企业。

三、过去五年,我们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待

方便群众诉讼。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开通12368服务热线,推行干警轮流值班导诉,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探索创新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打通立案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针对撤县设区后灵昆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我院克服困难,设立灵昆审判站,将案件尽可能安排在灵昆当地开庭审理。坚持海岛巡回审判,调整设立9个审判站点,同时在渔汛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制, 开展巡回审判121次,方便偏远海岛群众诉讼,最高法院为此编发简报予以肯定,《中国审判》还专门进行深度报道。

服务保障民生。重视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参加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不定期举办青少年法治讲座,活动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法官走遍村居”活动,通过建立院领导挂钩分片、业务庭联系街道乡镇、法官结对村居的责任网格,逐步实现法律指导全覆盖。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联合妇联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建立专业审判、人身保护等机制,促进家事纠纷有效化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29.8万元,为43名被害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0万元。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通“洞头法院”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号,利用“互联网+”全面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所有司法信息。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累计公布裁判文书1863份,上网率64.20%,提高了司法裁判透明度。全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完成高清数字法庭改造,对庭审情况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录像率100%。持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所有标的物一律实行网拍,累计成交136件,总成交金额1.27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402万元。2016年开始试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网上庭审直播8次,进一步深化庭审公开。

四、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全员查找短板、补齐短板,树立先进典型标杆,全方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为审判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五年来,我院共有19个集体、46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抓实抓好廉洁司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七个绝不允许”和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全面加强从严治院。实行院风院貌周巡查通报制度,发布通报92期,抓好干警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廉政教育,每年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组织干警及家属赴十里坪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干警廉洁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约谈干警176人次重大事项报告18人次。坚持“廉政回访”活动,主动听取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的评价意见,共回访159人次,满意率98.74%。纪检监察工作连续五年名列全市法院前矛。

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各项改革,遴选首批员额法官15名,逐步实现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案件质量监督,五年共评查案件3649件,并通过《审判督导》进行书面分析通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加强青年干警业务培训,组织参加最高院、省市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396人次,提升干警司法水平。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和传帮带工作,办结案件2962件,占全院结案数的38.42%。2012年以来,先后举办了两届审判实务论文研讨会,50余篇论文参与研讨交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2015年,携手温州大学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加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交流转化。

五、过去五年,我们自觉依法接受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专项监督和对部分法官的履职评议,对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评议意见,逐一加以整改和落实。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对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我院均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编发《审判工作动态》,不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选任人民陪审员74名,出台《关于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职权的试行方案》,切实提升陪审效果,促进司法公正。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981件,陪审率98.99%。聘请33名代表、委员及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监督法院工作。举行公众开放日23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庭审1500余人次,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这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洞头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虽然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的业务素质仍有待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以及新法律法规不断出台,而一些干警对知识更新不够重视,司法能力还不能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二是少数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存在着就案办案的思想,在个别案件的处理上,还未能很好地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执行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离基本解决执行难仍有较大差距,执行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司法为民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存在着办案作风不扎实、司法为民举措落实不到位等现象。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区委领导,紧紧依靠全区人民,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展望今后五年,洞头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为我区实施三区战略、建设海上花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全力守护平安洞头。密切关注洞头区民间金融形势变化,依法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形成打击此类犯罪的强大威慑,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妥善审理好劳动争议、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民商事案件,加快破产企业司法处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洞头建设。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优化诉讼服务,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继续发挥海岛巡回审判的优势,方便渔区群众诉讼。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坚决贯彻上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形成执行合力,确保每一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全面推行庭审记录改革、简案快审改革和民商事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改革,切实提升审判效率。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法院信息化应用,不断提高审判科技含量。

四是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七个绝不允许”和省高院“五条纪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着力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加强法官庭审、裁判文书制作等综合能力,关心爱护干警,优化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攻坚克难、奋发有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建设法治、维护稳定,为我区实施三区战略、建设海上花园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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