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人大会议 > 常委会会议 > 洞头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 洞头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纪要 | ||||||||
|
||||||||
|
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4日下午在区人大五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和副主任褚建华、林海珊、叶明理、张孚标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8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叶海峰,区法院院长李德通,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刚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副主任林海珊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8日至21日在北岙召开。 二、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詹景伟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授权主任会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提交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常委会委托叶永辉主任向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倪日新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确认了当选的165名区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 四、会议审议决定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建议名单,决定提交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黄建敏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温州市洞头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编制说明,要求区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对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吕东辉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温州市洞头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要求区政府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八、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法院和区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职议案。
两次全体会议 出席人员: 叶永辉 褚建华 林海珊 叶明理 张孚标 方君旺 朱小才 何掌霞 张于泉 柯受华 柯受营 南建军 赵秀娟 倪日新 郭杭峰 黄日新 詹景伟 蔡柔雄 缺席人员: 陈胜宝 洪 玮 蔡国华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