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辉星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7年2月4日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辉星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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