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6年6月21日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坚持着眼长远抓谋划,立足当前抓实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但在工作机制、就业再就业、低保提质扩面等方面仍存在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政府主导,推进精准扶贫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降低低保准入门槛,扩大社会救助面,提高救助标准,减轻贫困群体的生存压力。要进一步强化领导,不断改进和优化政策扶持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社会帮扶机制,创新完善扶贫方式。要摸清底数,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动态管理,对现有的扶贫政策进行梳理,推行菜单式扶贫。要针对政策扶持对象实施分类精准扶贫。       

    二、突破制约瓶颈,夯实扶贫基础要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并发挥其效用,努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要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和扶持经济薄弱村有序开发资源,拓宽增收渠道。要加大社会资源整合力度,搭建公共发展平台,为经济薄弱村发展提供有效载体。要加大金融服务扶贫支持力度,出台扶贫对象贷款贴息政策。

  三、突出产业支撑,增强发展动力。要把培育特色产业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渠道,大力扶持养殖加工行业,解决低收入劳动力就业问题。要帮扶一批能拉动渔农民增收的渔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循环发展能力。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项目投资者,帮助贫困乡村、贫困农户合理开发当地资源,促进渔农民稳定增收。要实施旅游富民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努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鼓励发展羊栖菜、紫菜等海产品电子商务,带动渔农村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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