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7-07-14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年7月14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国胜在人大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主任会议,副主任林海珊、叶明理、张孚标、蔡国华出席会议。副区长叶锦丽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民宗局局长陈青委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洞头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区民族宗教事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理念,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区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问题的正确认识,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环境,有效推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扶持力度。要结合我区民族实际情况,积极支持、引导寮顶回族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花园村庄”建设,全力打造“回族风情、生态家园”特色品牌,“以点带面”推动我区其他13个少数民族经济融合发展。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发展后劲。要加大扶持力度,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找准盘活优势资源,发展壮大民族特色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少数民族村集体收入。三要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要科学规划宗教场所建设,将其纳入全区城乡建设规划体系,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对非法宗教场所和违建行为,坚决予以拆除一批、改用一批、撤并一批。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认真履行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及时掌握宗教活动情况及外来僧侣、传教士的动态,依法加强管理。要指导、监督、协助宗教场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财务人事、重大活动审批、消防安全等相关制度,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大依法打击和处置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不登记、私设聚会点等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和互联网进行渗透控制和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和处置利用校园、医院、殡仪馆等场所及基督教堂内“小子班”、“夏令营”、“少年唱诗班”等进行非法传教活动,确保合法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要重视宗教生态系统的构建,着力解决鹿西乡宗教发展失衡问题,促进宗教平衡、和谐发展。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宗教文化的挖掘与保护, 进一步促进宗教文化与旅游兴区、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四要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要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宗教信仰问题,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党性观念。要克服民族宗教工作事多面广与人员紧缺的矛盾,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要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促进宗教团体自身健康发展。要正确引导信教群众,增强自觉抵御外来宗教渗透的意识和能力,要关心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帮助解决困难,更好地发挥他们团结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会议决定,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会期一天半。会议建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区级决算;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水质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域景区化实施情况的报告;7.其他事项。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孚标关于随同市人大外出学习考察有关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列席会议的人员还有郑铲非、倪日新、张于斌、张瑞静、陈胜宝、方君旺、陈后平、陈景克、卓桂荣、陈青委、周必东、柯受营、韩辉辉、苏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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