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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区水质提升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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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大调查视察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剿灭劣V类水工作会议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将我区水质提升工作列入今年常委会审议议题。从3月到7月,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各乡镇(街道)人大上下联动,开展了“剿灭劣Ⅴ类水、代表在行动”的主题视察活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点对全区的水库、河道、小微水体、截污纳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积极行动,全面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区现有各类水体和饮用水源地水质均已达标;市控水质监测断面检测数据均为Ⅱ类及以上,79个小微水体水质均为V类及以上,全区水环境整治有序推进。 区政府高度重视“剿灭劣V类水”工作,强化责任,完善机制,营造了浓厚治水氛围。专门出台了《温州市洞头区水质提升行动方案》,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主要任务,切实加大水质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力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洞头区“水质提升行动”问责办法》。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排名”,开展约谈、问责和“一票否决”。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 河道治理有力度。认真落实“河长制”,不断健全规范工作流程、机制保障,让“河长制”工作落实有章、追责有制,河道管理成效明显。城乡整治有重点。着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今年,我区列入省市治水重点项目较多,完成投资较大,(截至6月底已完成年度投资3.31亿元;为年度计划70%)。城镇污水管网达到基本覆盖。水岸治污有成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基本到位。开展“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全区重点化工企业整改到位。海陆治污有特色。全面实施国家海洋公园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建设,突出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对62公里海岸实行常态化保洁,海洋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二、存在问题 (一)全民参与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全民爱护公共环境,从我做起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在发动群众参与联动监督方面还需进一步认真思考和探索。 (二)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新城区污水管网因沉降出现错位、渗漏严重,导致海滨河部分河段受到污染。老城区部分管网只采取临时截污措施,难以彻底解决雨污分流的问题,城镇内的生活污水跑、冒、漏时有发生。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得到及时的整改和修缮,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三)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水环境整治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区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整治工作,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如在河道的保洁上,尚未真正抓好主城区外河道保洁工作。 三、意见和建议 (一)营造氛围,构建全民治水格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舆论监督作用,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提高市民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和保护意识。增强群众主人翁精神,让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我区的水污染治理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社会责任,形成“五水共治、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投入,助推治水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新城一期污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建设。要抽调专门人员,安排专项资金,全面排查原因,要有的放矢,分阶段开展改造和建设,努力解决海滨河“久治不愈”的顽疾。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在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 (三)完善体制,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整治工作实际水平。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水环境整治的整体合力。洞头河道没有形成水系,所以要及时更换河道水体,补充河道清洁水源,防止河水变色发臭。要及时调整完善村级河长,确保村级河长制的落实,敦促各村做好村级河道保洁工作。继续加大对海岸边垃圾清理保洁力度,继续坚持城乡同治、水岸同治、海陆同治,确保我区“水质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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