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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水质提升工作的审议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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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水质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重视水质提升工作,精准施策,合力同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广泛发动,营造全民治水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舆论监督作用,要努力提高市民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和保护意识。增强群众主人翁精神,让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我区的水污染治理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社会责任,形成“五水共治、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投入,推进治水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切实抓好新城一期污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开展改造和建设,努力解决海滨河等部分河道“黑臭”问题。要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 三、综合施策,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要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水环境整治的整体合力。要完善治水责任制,建立经常性更换水体制度,补充河道清洁水源,防止河水变色发臭。要加强村级河长制的落实,及时做好村级河道保洁工作。继续加大对海岸边垃圾清理保洁力度,继续坚持城乡同治、水岸同治、海陆同治,确保我区“水质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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