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委对区人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在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洞头区委书记王蛟虎指出,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核心,主动围绕中心,积极顺应民心,依法履职尽责,尤其是在花园村庄建设、为民办实事、剿灭劣V类水等方面工作创新监督方式,为督促重点工作落实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增强发展意识,坚定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要学习贯彻宣传区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全面精准落实会议精神,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区委作出的“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高水平建设海上花园”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营造团结一致抓发展,凝心聚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洞头实现“两个高水平”发展。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提升新时代下人大工作水平。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深化对规划执行、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三公”经费、民生实事等方面的审查和监督,加大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认真督办代表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推广与运用,推进代表联络站站点不断向社区、村居延伸,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

三、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展现人大工作新气象。要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着力完善代表会议、代表监督、议事决策、重大事项决定等制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项教育为契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一线状态,团结带领全区人大代表实干当先,合心合力推动洞头发展,努力使人大机关成为更具凝聚力、更具战斗力的服务型机关。

                   

                                                    温州市洞头区人大:方君旺、林星港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