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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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生态立区为引领,强弱项、补短板,全区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但还存在环保基础设施薄弱,专业力量缺乏,科技支撑不足等问题。为此,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环保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要以我区建设“花园洞头”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进一步普及环保法规知识学习教育。要充分发挥新媒体融合优势,构建环境宣传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强化环境舆论引导,构筑全民树立生态文明建设“一盘棋”思维,提升全民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二、强化问题导向,提高环保服务质量。坚持建管并举加快启动对农村污水终端设施、工业园区和新城海滨河等周边河道管网实际效果排查维护工作。逐步加大环保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周边环境质量提升,尤其大门、鹿西离岛乡镇饮用水源监管力度,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要积极对接服务企业,探索建立“企业环保指导员”制度,引导企业产业转型“绿色发展”。强化近海海域水质监测以及施工灰尘、噪音污染的管理整治力度。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构筑长效管理机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细化明确街道(乡镇)、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增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力度。坚持水岸同治、海陆共治,强化整体协同,健全全流域,跨区域、跨部门、一盘棋的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拓展完善河(湾、滩)长制,积极对接周边县市建立跨区域海洋生态共保,统筹推进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街道(乡镇)环境报告制度。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要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整治。加强科技支撑,充实环保队伍,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要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抓好源头管控,切实动态跟进我区土壤、海洋及静态水质的数据把控。加强对我区矿山资源、海洋生态的保护力度,突出抓好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等环保重点企业单位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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