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文体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8-06-21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文体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重视文体工作,大力加强文体建设,努力促进文体繁荣和发展,取得了成效。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推进公共文体设施建设。高起点布局文体设施项目,推动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增量提质。一要建立健全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充分整合现有文体设施和场所,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文体中心和文化礼堂功能,提高农家书屋的利用率,加快海洋博物馆等公共文体设施的建设。二要引导和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打造内涵更加丰富、活动更加常态、服务更加专业的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三要适当增加公共文体设施的经费补贴,保障其公益性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着力培育文体人才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文体人才队伍保障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和骨干人才培育力度,认真落实岗位配置、人员编制和补贴待遇等相关政策。一要加强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综合文化站管理人员。二要实施文体人才培育工程,发展壮大民间文体队伍,加强指导与支持,通过主动服务、积极搭台、引导融入,充分发挥民间文体团体、民间艺人、运动员等在活跃基层文体生活中的作用。三要加强文体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加快知识更新,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我区文体事业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三、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在全区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一要强化文保点的动态管理,按照文物属地管理、行业指导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街道责任,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全覆盖、常态化。二要对文物保护进行全面梳理并加以论证,定期开展文物普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对现存的突出问题,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逐步予以解决。三要强化合理利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民生、资政育人等方面的作用。四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研究完善相关优惠政策,让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

四、着力谱写文体旅产业融合新篇章。一是要把握全局。牢牢抓住发展机遇,结合全域景区和全民健身等在我区的实施,充分与旅游项目建设相结合,做强做实做优海创园等重点文体项目,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文体旅精品,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二是要聚焦重点。突出海洋文化产业总体框架,整合风俗文化、宗教文化、非遗文化、创意文化的优势资源,开发与洞头城市建设阶段相适应的海洋休闲体育、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培育打造文体旅融合的亮点品牌,实现文体产业与经济发展共有共荣,文体赛事惠及群众日常工作活全过程。三是要形成特色。围绕美丽乡村创建,充分整合花园村庄建设的文体旅资源,深入挖掘文体本土元素。进一步完善各村村史,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韵,让百姓讲述乡村故事,让游客慕名远道而来,延续乡村文脉,夯实精神基石,推动乡村振兴。

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将于明年适时听取区政府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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