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优化基础设施、提升执法水平等举措,促进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眼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盘棋思想,树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理念。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协调,建立定期协商运行机制,及时解决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等诸多环节亟需破解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科学制定区域道路规划,重视开展建设商业设施、教育场所,大型建筑等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估分析。定期研判各路口通行情况,科学设置信号灯管控、禁行路段、道路交通标线标识和斑马线。加大城镇和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及维护,加强对环岛公路部分路段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提高道路修挖审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道路交通影响。

二、整合资源,综合施策,积极破解影响群众出行便捷的交通难题。盘活整合全区现有公共资源、公共空间,加大停车泊位建设力度。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周边公共停车场建设,因地制宜改造“老小区”停车设施,探索立体停车场建设投入。适时推行收费停车,整治“僵尸车”,缓解城区及主要商业街区路边停车带来的交通压力。优化公交出行线路,开展苔岙隧道、步行街运行小型电力公交可行性论证,有效治理老菜市场等交通严重拥堵路段问题,加快新垅隧道等“瓶颈路”以及其他拥堵节点改造,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群众到政府办公区、学校、医院、商城等提供便捷服务。

三、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刚性力度,切实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严管,积极运用联合整治等措施,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闯红灯、渣土车超载超限等严重违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出租车随意停靠、调头,电动车超速抢道、违规载人,当事人不配合执法、暴力抗法,以及占道经营、人行道停车、乱停乱放等影响城市面貌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文明行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积极推进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加大“互联网+”及科技手段应用,有效缓解人员不足、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四、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段,切实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受教覆盖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乐于接受、能见成效的方式,创新和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多种载体活动,突出重点人群,有效运用互联网、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传播手段,联动媒体机构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等,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吸引力和实效性。深化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厚植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好氛围、促进形成全社会文明出行好风尚。

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将于明年适时听取区政府落实情况的报告。

 

附件:需重点研究落实及报告的内容

                 2018年6月22日

              需重点研究落实及报告的内容

 

1、新老城公交环线建设情况。

2、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出租车、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交通信号灯和标线标识的合理设置情况。

4、停车场建设,僵尸车治理和停车收费推行情况。

5、主要道路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影响城市面貌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情况。

6、城市智慧交通系统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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