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11- 10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洞头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30日在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温州市洞头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梅山标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宪法》《监察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改革和关键之举。根据《宪法》《监察法》规定和温州市监察委员会部署,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报告专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区监委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和战略角度,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脉定向、指路领航。党中央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布局,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指明方向铺就路径。省委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战略部署和清廉浙江总体布局中协同推进、一体落实。市委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重要奋斗目标,牢牢把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坚定不移打赢这场人民战争。区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强化宗旨意识,自觉担当作为,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自2017年,区人大选举产生区监委以来,区监委认真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累计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06起144人,政务处分41人,留置14人,移送审查起诉15人,为我区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我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情况


区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切入口,着力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监督体制


健全组织架构。牢记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贯彻到区乡村三级监察组织全体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确保党对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市监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我区于2017年2月完成监察机构改革,组建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后优化为8个;2018年7月,向6个镇街派出监察办;2019年4月,在区乡村三级选聘141位监察信息员;2020年4月,率全市之先实现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构建了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监察体系。

完善运行机制。在监察机构有形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监察制度建设,出台《村级党组织领导和支持村级纪检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镇街监察办和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内容运行模式考核制度,持续完善派驻机构、镇街监察办管理模式贯通融合监察监督和人大监督,吸纳13名人大代表进入监察信息员和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队伍,区乡两级监察机构、人大组织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系,合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调研、专项监督和融合治理。

提升监督效能。贯通融合监察监督、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持续深化“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推动落实交叉监督、联合监督、提级监督等模式,有力形成“发现问题无死角—整治问题无延时—变异问题无处藏”的监督格局和协作合力。自区监委成立以来,累计接收巡察移交问题线索84件,立案22件,处分21人,移送审查起诉3人,实现镇街监察办、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全面破零,跟进督促前八轮区委巡察反馈的1515个问题整改率达99.5%。


(二)坚持数字赋能,提升监督实效


深化小微权力数字监督。聚焦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村社,推广“小微权力一网监督”平台运用,动态采集村级采购、困难救助、村级工程等6类数据,实时查纠“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等小微权力运行问题实现阳光村务一掌通平台村社全覆盖,破除村务信息查询、村级资产监管、村内事务决策监督的时空障碍,形成村级事务管理流程“指尖审批”、群众“指尖监督”、“指尖监管”的闭环模式。截至目前,累计线上查纠问题78个,问责20人,推动基层权力规范运行。

贯通数字改革场景应用。聚焦数字化改革数据监督和智慧评估两大关键场景,按照“数据汇聚、分析评估、智能预警、整改修复、精准画像、持续净化”的政治生态全链净化闭环机制,形成一体化数据平台、一整套评价体系以及智能预警、整改修复、精准画像、持续净化等大场景,从政治生活规范度、党员干部清廉度等6个维度动态掌握全区64家单位、6个镇街、83个村社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截至目前,已采集政治生态评估预警数据679条,黄色预警单位19家,红色预警单位2家,问题整改率100%。

提升数字平台运用实效。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完成派驻机构和镇街监察专网建设,并与监察内网实现数据融合和平台贯通,推动检举举报、处置办理、审理辅助等核心业务线上规范高效运行,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质效。一体把握政治生态评估预警平台基层适配性、界面友好性和群众接受度,在硬件方面,依托“浙政钉”打造移动应用端,同步推进“政务网+互联网”模式,实现“多屏合一、指尖监督”在软件方面,全面贯通18家部门业务数据,以模块化组织方式梯次推进平台建设,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监督全面客观、操作简约便捷。


(三)坚持高压整治,释放法治震慑


护航中心大局落地。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围绕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和精准监督。在脱贫攻坚方面,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政策落实、脱贫项目资金监管等领域,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2起20人。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方面,全面起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查处扫黑除恶案件3起10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出台护航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十项举措,深入开展亲清润商、铁腕护航“五清单一承诺”行动,近三年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39起39人次,助力我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推动群众关切化解。始终坚持监察为民,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和“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基层党员干部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收受贿赂、虚报冒领等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深化重点领域整治。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探头”和“前哨”作用,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以“零容忍”态度拉网式排查整治“四风”问题、“三不三乱”等行为,开展“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两违”等专项整治和供销、政法等系统专项治理,深入查纠违规吃喝、推诿扯皮、不担当乱作为等作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自区监委成立以来,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起104人,“三不三乱”问题114起151人。


(四)坚持“两个经验”,打造为民监察


就地化解信访。抓长抓实“最多访一次”和“无检举控告村”建设,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健全领导包案督办和包村督导机制,常态化开展一线接访,定期组织信访问题大起底,综合运用提级办理、联合办理、片区协作等方式,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实事求是打击违规者、保护被诬者,在群众“家门口”解决信访难题。自区监委成立以来,累计化解基层苗头性问题336个信访积案27个,澄清正名19人次,全区无检举控告村占比60%,位居全市前列,并于2021年实现洞头诬告陷害查处“零的突破”,推进良好政治生态的养成。

畅通民意渠道。创新推出线上线下双轨运行的“海霞说事”基层治理新平台,深化“霓有话说”“码上纪办”等基层治理模式,构筑了“说、议、办、评”于一体的民主管理闭环,开辟了一条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完善监督的新途径尤其打造了海霞说事网上议事厅,设立信息公开、百姓议事等五大板块,村民通过网络可随时随地参与村务管理、决策、治理、监督各环节,实现“村务管理全网联动、村民监督全面参与、办事跟进全程留痕”目标。截至目前,已召开海霞说事会33场,收集意见建议150余条,整改落实率90%。

规范权力运行。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后陈经验”,编发党风廉政建设常用规定摘编,出台《关于对村社“关键人”和“重点事”开展提级监督的意见》等制度,形成村社干部监督办法30条,构建集中统一、规范高效的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6条,梳理规范村级11个方面26项小微权力流程,厘清权力运行界线,形成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村社干部、“三资”管理、村级工程管理4张“负面清单”,为村干部履职划出“红线”和“禁区”。


(五)坚持五廉共建,推动全民尚廉


提鲜清廉文化洞头味。挖掘提炼洞头海洋故事等非遗文化中的清廉寓意,传承利用好海霞精神、五岛连桥精神和兰小草精神中的清廉元素,拓展先锋女子民兵连纪念馆、“兰小草”道德馆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内涵和外延,成功举办首届“清廉海霞”文化节,常态化开展廉政书画展等活动,成功打造一批清廉主题贝雕、海陶、蟹壳画等特色文创产品,提档升级清廉文化品牌,形成“人人倡廉、处处助廉”的良好氛围。

提档清廉文化示范带。实施保障清廉洞头建设“五大行动”,创设五廉共建星级管理模式,累计培育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交通、清廉医院等重点领域清廉单元140个、清廉示范点17,建成了老虎山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公园、“霓虹之屿、清风之路”“清风栈道”“和美海湾”等清廉阵地,绘制了“贯通洞头、廉景相融、寓廉于景、景中悟廉”的海岛特色清廉文化示范带。

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月。连续三年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根据新任干部、青年干部等不同对象,搭建“青年思享汇”“护苗计划”特色教育载体。2017年以来,累计拍摄警示教育片3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0期,实现公职人员学习教育全覆盖,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离不开市监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区监察组织和民政、农业农村、乡镇(街道)等单位的齐心协力,离不开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方向。必须牢记政治机关属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持人民立场是根本。必须坚持从群众的“痛点”入手,以“快节奏、不过夜、抓落实”的执行力,严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基层根基、维护群众利益


三是坚持监督融合是关键。必须贯通融合区乡村三级监察力量,强化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民主监督协同联动,形成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大合力。


四是坚持系统施治是核心。必须系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放大惩治的遏制效应、制度的治理功能、自律的思想自觉,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坚持依法整治是基础。必须自觉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运用到监督、调查、处置各环节,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一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为隐蔽顽固。“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相互交织,呈现新形式、新手段、新表现,“蚁腐蝇贪”禁而不止,不敬畏不知止仍有发生。


二是监督检查对象更加复杂多样。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监察范围扩大、对象增加,在基层形成了监察力量薄弱和监察对象复杂的突出矛盾,监督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


三是协同联动机制需顺畅高效。各单位在基层监督治理平台建设、日常监督检查、法法衔接等方面还需磨合,在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片区协同联动等方面的协作还需加强。


四是自身队伍建设有待规范提升。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多为“兼职”,普遍存在学历不高、经验不多、专业不强情形在基层监督治理、维护法治权威和群众利益上还有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基层治理现代化新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新要求,全区监察组织必须坚定政治立场人民立场,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一)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市监委、区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形成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大合力,护航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政策有效落实。


(二)紧紧依靠人大支持,全面提升法治水平。在区人大监督支持下,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检查四风纠治以及惩腐治贪,持续健全日常监督、“四风”整治、反腐倡廉等工作规范,不断加强与司法机关有效衔接,着力在法治框架内破解基层监督治理的困难和瓶颈,推动基层监察工作实现更高质量的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


(三)加快推进数字改革,系统打造高效监督。聚焦重点领域、核心场景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的实践应用,全力推广“小微权力一网监督”等全省基层监督数字化平台运用。结合本地实际,加速打破政治监督信息壁垒,提档升级政治生态评估预警等特色场景应用,以高质量数字改革赋能高水平监督治理。


(四)不断强化“三不”一体,同步管控存量增量。坚持用系统思维、系统方法统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综合运用案件查办、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手段精准施策、重点突破,着力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存量清零、增量随清”,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五)持续推进队伍建设,淬炼忠诚可靠铁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聚焦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总目标,围绕依法依规履职,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师徒传帮、上挂下派等制度,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锤炼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区监委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和“海上花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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