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 2021- 11- 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按照洞头区委统一部署,洞头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12月进行。这次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正值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洞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凝心聚力开创洞头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积极参加、认真做好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每位选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职责。

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每一位选民都要尊重和珍惜宪法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在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希望广大选民知晓并做到:

一、及时参加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对具备法定选举资格公民的依法确认。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范围内凡在选举日(2021年1216日)已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应在2021年1119日至1125期间,积极主动地参加所在选区的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配合选举工作人员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每一位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

二、积极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推荐代表候选人。在推荐代表候选人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把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的意愿和能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同的人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三、认真进行投票选举。2021年12月16日为全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统一选举日。投票选举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直接体现。在投票选举日当天,每一位选民都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选举大会或前往本选区设立的投票站进行投票。对于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无法到投票站和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的选民,可以在选举工作人员携带的流动票箱投票。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一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

四、切实增强法治意识。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广大选民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守换届选举纪律,要自觉抵制并敢于检举各种干扰或破坏选举的行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和选举委员会将依法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有关部门将对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依法严惩,保证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各位选民,认真参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每一位选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也是每一位选民义不容辞的公民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确保这次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洞头区选举委员会

                                     2021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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