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 ||||||||
|
||||||||
1月31日,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海峰,副主任叶明理、张孚标、蔡国华、陈后春参加会议。区领导郭云强、刘素婷、黄伟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整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决定,2021年2月23日-25日,将在北岙街道召开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会上,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决定任命郭云强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职务;任命黄伟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局长。会议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职证书,新任职人员作了任职表态发言,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新任命的代区长郭云强在任职表态发言时说,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厚爱,他有幸从“山”到“海”,来到“百岛洞头”,他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对未来充满着信心和希望。
代区长 郭云强: 云蒸霞蔚,与有荣焉!现在开始,我就是一个地道的洞头人,我会把大家的信任化为动力,全身心投入到建设洞头、奉献洞头中去,绝不辜负洞头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记者 庄海文 王从华 [附件下载]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