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瑞静等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1- 06- 07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6月4日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瑞静辞去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郑建林辞去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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