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人大多措并举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升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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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是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今年以来,洞头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沟通机制和发挥人大代表法律工作室作用等举措,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升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常委会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重新修订了备案审查办法,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审查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纠正。 二、健全沟通机制。新的备案审查办法出台后,将区法院、区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纳入报备范围。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及时走访区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建立专人负责和报送沟通机制。 三、发挥工作室作用。区人大代表法律工作室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服务代表履职,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常委会引入人大代表法律工作室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初审,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借力借智,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 黄根忠 吴作能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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