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人大:制定出台《洞头区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及量化评价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2- 06- 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洞头区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增强代表主体意识,制定出台《洞头区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及量化评价办法(试行)》,以清单形式细化指标,激活人大代表履职潜能,释放代表履职活力,真正提升代表履职实效。

一、明确评价内容,积分履职无盲区。围绕代表参加人代会情况,闭会期间活动情况,细化代表工作职责,明确评价内容和标准。积分管理不设基础分只要代表履职就得积分,无论是代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还是走访选民、参加会议,只要代表“动起来”,事事有积分,积分多少就是代表对选民交代的一个量化指标,通过积分反映哪些代表值得选民信任和重托,是选民真正的代言人,哪些代表只是“代而不表”,是对代表的无声有形之监督。

二、细化评价方法,积分管理一把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街道人大工委根据《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和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对代表履职情况作出评定。代表履职没有特权,无论是什么职务的代表,履职积分一把尺。通过量化积分来印证代表“履职尽责”主动意识,促使每一个代表在履职上都要比学赶超。

三、加强结果运用,激励代表担当作为《办法》明确,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时应如实填写履职登记簿,由所在代表小组记入个人履职档案,并将结果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把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不断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履职登记及量化评价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激活代表履职生机与活力。

 

洞头人大代选工委林星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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