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人大:作出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2- 08- 30 浏览次数: 字号:[ ]

  

洞头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就着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从政治、思想、制度、作风、纪律等方面明确目标任务,以此作为开局工作的基础。《决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取得共识后,在日前召开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全票通过。

建设“政治机关”,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更加坚定。《决定》围绕对党绝对忠诚、强化理论武装、贯彻区委决策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笃定前行。如在如何贯彻区委决策方面,强调区人大常委会要主动融入全区中心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自觉做到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建设“权力机关”,在保障人民民主上更加有力。《决定》围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这一目标,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其常委会运行的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通过法定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全过程参与人大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完善专题询问、第三方评估、履职评议、满意度测评、公开听证等工作机制,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建设“工作机关”,在依法履职行权上更加有效。《决定》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保持“一线”状态,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健全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等议事规则,完善会议组织和工作程序,提高议事质效。加快人大数字化改革,有效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建设“代表机关”,在密切联系群众上更加深入。《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双联系”制度,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要求,示范引领各级人大代表深入代表联络站,经常性走访服务选民。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推动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支持和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和权益。


 洞头区人大办 郑育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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