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求部分法官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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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对区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5日,对区人民法院被评议法官的履职情况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1、庄晓勤,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2、陈 璐,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3、章 渊,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二、公开征求意见内容 被评议法官自2020年1月以来的各方面履职情况。具体为: 1.政治业务素质情况。包括维护和遵守宪法、法律情况,政治理论学习、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等综合情况。 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办案质量和公正效率等方面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等。 3.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包括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等情况。 4.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包括是否遵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履职评议公开、公正,欢迎社会各界本着负责、客观的态度,积极反映被评议法官的履职工作情况。相关材料请以书面或电子稿的形式寄送温州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通讯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 电子邮箱:dtrdfgw@126.com 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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