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人大:积极探索“人大监督+X”贯通协调工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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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洞头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监督对象互通、监督内容互补、监督形式互融,构建“以监督促监督”的新格局。 一是“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衔接贯通。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2023年,共促成67件检察建议完成备案,其中5件转化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区检察院也从大会期间代表建议中挖掘了海域非法倾废、非法架设防鸟粘网、互花米草治理等6件监督线索,共同守牢海洋生态安全底线。 二是“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联动。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联合监督工作方案》,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线上发动代表跟踪反馈项目建设主体诉求,线下以现场视察、面商座谈、清单交办的方式,协调助推一批企业用地难、政策兑现难等营商环境问题解决。 三是“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的深度融合。建立人大、审计对发现问题的联合督办长效机制,更加关注对专项资金、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重大政策的审计工作,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今年将聚焦审计披露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真改实改,认真做好审计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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