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人大:“三项举措”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监督
发布日期: 2024- 03- 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洞头区人大常委会持续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目标,围绕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全流程”监督,切实发挥政府债券扩投资、稳经济、促发展的作用。

坚持关口前移风险预控。加强人大对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监督,就专项债券安排、执行、绩效目标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促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规划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严控专项债券发行风险。加强对区属国企突围转型的监督力度,推动科学制定债务化解方案,提高债务化解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加快探索经营性资源转化有效途径,做大企业资产。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监督。加强人大对专项债务的审查监督,组织财经委、财经专业代表小组深入项目一线开展专题视察,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听取区政府财政决算、预算执行报告和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围绕专项债券项目绩效存在问题和短板提出针对性审议意见,定期听取“同级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监督闭环。

坚持多方联动提高绩效。加强与政府及其部门联动,保持监督循环顺畅,确保监督工作不落空、不跑偏。严格落实“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对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实行“双监控”,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预算绩效推进日常工作机制,开展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专题调研,督促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并利用好项目审计监督相关结果,加强与审计监督的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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