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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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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路径。切实配合区委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发布《2023年法治洞头工作要点》,在街道(乡镇)设立全面依法治街道(乡镇)委员会。夯实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法检两院、区机关各部门、街道(乡镇)等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率达到100%。制发《2023年洞头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依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培训、法治素养提升专题讲座、周一夜学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宣讲80余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79人次,新提任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人。 (二)提升服务效能,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完成395项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维护等工作,落实490个“信易批”分级运用事项,实现不同信用等级的个人或企业享受差异化便利服务。运用惠企政策“直通车”,兑现产业政策资金2050.44万元,惠及企业173次。制定《洞头区深化街道(乡镇)编制资源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优化街道(乡镇)职能体系。二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准出环境,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率达98%,通过承诺申报注册的经营主体在新设主体中占比达60%,截至2023年底,我区经营主体总量14145户,同比增长5.97%,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全市前列。提升“综合查一次”效能,全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居全市前列,高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三是全面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出台《洞头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审制度》,完善政府合同履约数字化监管机制,纳管各类合同202件,涉及金额7亿以上,处置合同履约风险19条。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极速促产集成改革,“带押过证”“网上中介超市”等改革措施助力项目实现降本增效,搭建“阳光e网”交易系统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工程档案全过程管理模式”入选全市营商环境改革典型案例。探索推进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对15家涉案企业完成合规建设,数量居全省第2。通过“活封活扣”、调解、和解等形式帮助33家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引导37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三)强化制度保障,政府依法决策敢为善为。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编制公布《温州市洞头区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目录化管理推动决策程序的启动和运行规范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程序前置规定,建立“责任部门前置审核、区司法局全流程审核”的两级审核、双重把关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于法有据、运行有序”。有效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聘请率达100%,开展涉法服务276余次。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2023年区政府及部门、街道(乡镇)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5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要求,坚持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公布《2023年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三是全力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着眼合法性审核供给侧需求,优化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印发《洞头区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同时29个部门和街道(乡镇)各自公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区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查机构共出具审查意见55份,开展各类合法性审查200余次,各部门法审机构共开展各类合法性审查1100余次,合法性审查质效有较大提升。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洞头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获评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制度创新成果之一。优化“海上一支队伍”体系,“深化协作·创新打造涉海综合查一次”荣获2023年第一批温州市“大综合一体化”优秀改革项目。二是改进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柔性执法3.0”,完成6000余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公示,迭代更新无证明事项清单、涉企免罚清单、涉企减罚清单和柔性执法“一件事执法”清单,确定618个事项、1281个材料通过告知承诺、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无证明。出台《洞头区深入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方案》,规范和优化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三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县级以上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57名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大幅提升至98.25%。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节前旅游消费领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组织专项监督6次,制发监督通知书23份。组织实施涉企执法1020专项监督工程,督促60余个问题100%整改。 (五)制约行政权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一是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区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万余条(政府网站发布6393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2215条)。聚焦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落实社会救助、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养老、食药监管、就业创业等方面信息公开。全年建设完善“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政府重要会议”“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建设”和“洞察政策”等4个政务专题。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8件,办理答复率100%。二是强化行政权力多元化监督。区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40件、政协委提案119件,全部按期答复办结,满意率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强化财政监督,开展代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专项检查。推动审计监督,完成审计计划项目11个,移交案件线索4件,处理处罚4人,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42项。 (六)夯实基层基础,区域社会治理创新创优。一是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出台《洞头区网格事项准入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网格准入事项60项,优化网格运行机制,实现网格工作减负增效。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省级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诉前纠纷分案综合机制,全年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748件,涉及金额1.2亿元。“海霞妈妈”品牌调解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写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二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与管辖法院签订《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异地协同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行行政争议分级管理,实行出庭应诉“一票否决制”,督促涉诉部门做好应对和化解工作,全区行政复议申请数与行政诉讼的比值为2.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保持三年零败诉,全市唯一。三是持续提升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成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3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等法治宣传362场,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占比居全市第一。 二、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何莉平区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4次,加强府院府检联席制度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海上花园立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就行政合法性审查、重点产业合规等工作作出批示。 三、2023年区政府及其部门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全区行政复议机构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6件,办结47件。其中,维持17件,纠错3件,驳回7件,终止5件,受理后调解8件,受理前调解5件,告知、不予受理2件。全区行政机关收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件,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0,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为25%。其中,区政府收到行政诉讼案件5件,并已审理结案。 四、有关区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在体系优化上再提升。着力构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体系,创新“112”工作机制,重塑法治洞头评价体系,开展法治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培育。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四个聚焦”清单,建立“三函两报”法治考核风险自查监测评价督办模式,加强考核指标监测和督办,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在营商环境上再提升。建立“两审联审”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对现行有效的113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改修涉企类政策29件。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3个,累计为企退费18.22万元。探索平台经济新业态监管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减免罚没款近百万,助力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编制《“两菜一鱼”重点产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企业合规实务风险指导清单》,为产业合规建设提供精准行政指导服务1022次。 (三)在执法效能上再提升。完善“镇街一支队伍”机制,出台联合执法、法制审核流程等工作机制,整合共享法制审核力量及执法队伍力量,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2023年,我区赋权事项实施率为54.38%,其中处罚覆盖率为25.21%,赋权镇街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77件,简易程序案件280件。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全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件,案件调撤率25%,败诉率为0。建立执法信息、数据信息共享等13项制度,构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监督协作机制。 (四)在保障力度上再提升。激发法治力量培育十条措施的政策动能,实施公职律师“倍增计划”,全区新增公职律师6人、增长率达15%。任命6名行政复议专员,建立“窗口受理+网上申请+司法所代收”的行政复议申请模式,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同比增长76.92%。出台《温州市洞头区街道(乡镇)合法性审查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全年各镇街共开展各类合法性审查234次。建立分级分类执法培训,有效运用“应试培训+掌上模考+定期通报”机制,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大幅提升至98.25%,为近三年最好成绩。 五、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和原因 2023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不够均衡。因街道(乡镇)、部门工作力度有差异,在挖掘培育省、市法治政府“最佳实践”项目培育、完善基层统筹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基层合法性审查质效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行政执法部门法治人才比较缺乏,一些执法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力量薄弱,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有待加强。 六、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最优政务环境、最优法治环境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秩序营造。深化涉企中介“一类事”改革,提升网上中介超市功能,鼓励组建中介联合体,实现一站式集成服务。进一步完善公优廉一体化监管机制,出台代理中介管理办法,运用招标数智监管平台,实现标前智审、标中智控、标后智查。深度开展“交易,让中小微企业市场更友好”专项行动,鼓励优质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出台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工程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保护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中标贷”等优惠金融服务,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解决中标企业资金流不足的困难。 (二)加强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指导服务。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专项行动,推进区级合规中心“一站式”建设,构建合规专家库、人才库、数据库。完善合规配套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激励、金融激励、监管激励、荣誉激励等多种形式的合规激励政策体系。探索推进合规指引与跨部门综合监管有机结合,推动市场主体合规体系运行效果与“双随机”抽查监管等机制挂钩。全面推广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优化信用修复,以增值化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用好企检服务中心,依法推进全流程行政和刑事合规。 (三)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统筹调度,融合“综合查一次”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涉企免罚清单”,切实减少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完善“区级联合执法监管+街道(乡镇)联合日常巡查”模式,探索“全科执法体检管理员”。加快执法事项综合集成,探索形成一批高频“一件事”。探索适当领域的行政检查预告制度,加强执法检查与问题整改连贯衔接,避免出现“查改脱节”。落实好执法服务增值化,做到合规服务与行政执法并重,促进企业对违法问题提前预防、提前整改。推进数字赋能,加快企业码与“亲清一点通”融合。 最后,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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