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创新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科技创新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厚植科技创新优势。制定《洞头区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落实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为我区未来五年的科技创新工作做好顶层规划。2023年,我区科技创新指数达到150.6,进步位次居全省第30位,较上年度提升56位,提升幅度居全省第2、全市第1,创新深化和“315”工程均获省四星评定。二是加强科研攻关,赋能主导产业发展。2023年,聚焦“两菜一鱼”、电子电器、医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投入财政经费1484万元支持区级重点研发项目19项,拉动社会资本研发投入5399万元 。开展2024年区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需求征集,确定“揭榜挂帅”需求榜单23个。引导鼓励重点企业申报省市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诚意药业“寿胎丸”项目获省“尖兵领雁”重大科研立项;星贝公司“海洋资源高值化利用及产品开发”、环发公司“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2个项目获市“揭榜挂帅”重大科研立项。区海洋中心“羊栖菜品质育种、高效养殖及种质资源保存”“基于共同富裕的洞头海岛生态修复”等2项科研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取得历史性突破。三是深化科技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海洋渔业、海洋食品加工等产业承接省派科技特派员团队2个、市科技特派员4名,创新推出科技特派员联盟机制。其中,浙江工商大学特派员团队与星贝公司合作研发3项海藻新食品,预计可提升产值800余万元;与温农科院特派员联合为金海蕴公司开展羊栖菜多糖提取中试示范,预计年增产值可超1000万元。搭建企业与院校产才融合桥梁,联动科技特派员、科技轻骑队等人才资源,推行“科技副总”模式,促成瓯越交建、星贝海藻和佳海食品等3家企业达成“科技副总”合作协议。推深做实与院校战略合作,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创业团队与温州副食品协会开展战略合作,落地成立2家食品精深加工企业,入驻海洋生物科技孵化基地,开展海参保健品、人参花鳖肽等生物活性肽产品研发生产。

(二)发挥平台作用,助推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一是全力推进科技孵化基地建设。2023年,建成投用洞头海洋生物科技示范基地,新增孵化面积6700平方米,引进专业运营机构运营,签约入孵企业24家,集聚青年创新人才40余人,创成市级众创空间1家。出台孵化基地运行管理办法、专项政策,完善孵化服务体系。举办首届洞头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洞头优质科技项目专场路演,2个项目获市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三等奖,全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二是完善孵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推进科创中心等平台建设,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开发、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软硬件配套环境。加快霓屿现代产业园区供气、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设施,保证陆路通道内畅外联。用好霓屿社区资源,布局打造商业综合体、人才公寓、品牌商务酒店、城市书房、市内外体育场所,打造“十分钟”创业圈,营造良好的创业宜居环境。三是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2023年,区本级财政科技支出1.2909亿元,较上年提高15.64%,区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经常性支出比重达到8.3%。全年兑现科技优惠政策资金2019万元,惠及企业127家次,其中,企业研发补助1494.39万元,撬动全区工业研发投入1.47亿,增长10%;科技贷款贴息45.91万元,支持8家企业获得贷款5100万元。聚焦海水养殖、海洋食品、海洋装备、海洋生态等产业领域,引进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共建技转中心4家,开展海洋食品技术成果推介会等交流对接活动4场,导入最新科研成果20余项,成果转化落地8项。启动海洋科创中心设计方案招投标,打造集洞头区形象宣传、企业服务站、农合联“三位一体”、党员活动室、职工文体活动中心、科技成果研发与展示等一体化的服务综合体。

(三)完善服务保障,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一是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修订《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加码扶持产业发展。制定《洞头区海洋版金融综合改革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对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项目购买科技保险的保费给予财政补贴。持续推进“科创指数贷”助力科技企业融资,累计为39家科技型企业“无感授信”2.92亿元,发放“科创指数贷”7715.5万元,实现区内科技企业全覆盖。二是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生态环境。坚持“引、育、用、管、留”全链抓人才、强平台、引项目,加速推进“才聚百岛、智汇洞头”。2023年,新增E类及以上人才23人,同比增长15%;新增技能人才1351人、引育大学生2065人,硕士54人,博士2人。完成市瓯越特支计划科创专家1人、科技领军人才1人、高水平创新团队(校企合作类)1支。创新开展“博士之家”“硕博村社”评选,打造“海霞红娘”队伍,打响人才集体婚礼品牌,解决人才婚恋难题。谋划推进“子女就学、安居保障、领导直联、人才礼遇卡”等系列服务载体。三是完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调整成立区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协调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成立区创新深化和“315”科创体系工作专班,通过召开季度工作推进会议等方式,加强成员单位协同联动。深化科技、人才合作,召开季度人才和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合力统筹布局全区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在区企服中心设立科创板块,形成“企服中心+职能单位”联合服务小组,做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事项、一条龙办理,更好地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举办首届洞头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首届“浙大—洞头科技创新高级培训班”、首届“洞头优质科技项目专场路演”“海洋食品技术成果推介会”“科技周系列活动”“科技下乡”“科普进村”等一系列科技创新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创新氛围进一步浓厚。

二、存在问题不足

一是科技孵化生态不优。我区土地资源不足,孵化空间拓展受,且受科创基金、产业基金等科技金融支持缺乏的影响目前,未形成多元金融服务体系,难以引入高质量的科创项目让更多的创新种子成长为参天大树

二是高层次人才招引难度大。我区地处交通末端,城市能级低,公共服务、商业配套、生活服务不完善,产业规模,高能级创新平台缺乏,对高精尖人才创新型项目吸引力不且企业引才意识不够,导致高层次人才招引难度大

下步工作措施

(一)聚焦科创平台建设,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实施科创平台建设攻坚行动,发挥洞头海洋开发研究院的平台作用支持金风科技建设新能源创新实验室,建成投用海洋科创中心高质量推进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创新平台提能造峰。推进海洋生物科技示范孵化基地建设,探索孵化器共建模式,力争新增孵化面积1万平方米,新增入孵企业50家,创成省级众创空间以专业运营机构加速创新型优质项目和高层次科技人才招引强化孵化器运营出成效,为产业发展创新赋能。

(二)聚焦创新主体培育,积蓄创新发展新实力。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推动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科技型企业12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企业40家,省、市企业研发中心2家以上,做大科技企业群体。推进科技源头招商,结合大孵化集群建设,围绕引进初创型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校院所共建平台、科技投融资机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等开展科技招商工作,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三)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催生创新发展新动能。聚焦应用基础研究,围绕医药化工、电子电器、新能源新材料、海洋渔业等重点领域,实行区级科研项目“领雁创新”攻关机制,行科研风险项目保险机制支持实施区级重科研项目10项以上力争重点科研立项2个以上。深化科技合作,全面提升技转中心、研究院、科创中心等平台的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力;走访考察国内高校院所,针对我区重点产业链挖掘一批科技成果,通过政策、项目、平台等资源导入和扶持,推动成果落地洞头转化,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四)聚焦创新人才引育,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优化完善“人才新政16条”,进一步强化人才政策保障支持。全面塑造平台引才优势,在产业链上布局人才链,深挖产业链需求,依托龙头企业、孵化器、研究院、技转中心等载体,打造集聚人才的“强磁场”。坚持引育并重,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优化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本土技能型人才培养,不断扩大创新人才队伍规模,着力提高队伍总体素质。推“科技副总”制度,探索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五)聚焦科创生态优化,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结合“十五五”编制《洞头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探索形成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路径。发挥区委科创委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创新深化和“315”工程专班会议、人才科技创新联席会议,构建统一的科技创新决策指挥体系。落实好每年增长“15%”财政科技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科技创新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迭代升级新一轮科技政策,不断提升政策靶向性、覆盖面,给企业创新发展注入“强心剂”。探索组建专业领域创投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系列基金投资高增长潜力企业,利用基金实现招商和留商,推行“科技+金融+产业”新金融模式。突出“重点+精准”,拓展多样化科技服务模式,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开展论坛、路演、推介等活动,营造科创氛围,以强有力的举措加速集聚创新要素。

最后,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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