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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决算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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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区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洞头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就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提出初步审查结果如下: 根据区政府财政部门报告,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1亿元,同比增长5.6%,完成调整预算的93.1%,加上省市转移支付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合计42.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8亿元,同比增长10.7%,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3%。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2.37亿元,同比增长18.2%,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加上转移性收入8.35亿元,收入合计30.7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2.52亿元,同比增长13.8%,完成调整预算的101%,调出和上解上级支出6.52亿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0%,加上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4万元;支出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8%。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2.86亿元,同比增长5.3%,完成调整预算100.3%;社保基金支出3.24亿元,同比下降22.6%,完成调整预算117.1%,当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亏空0.38亿元。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增加了9.62亿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务3亿元、政府专项债务6.62亿元。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3.67亿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务36.24亿元、政府专项债务27.43亿元,控制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之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区政府财政部门报告的2023年区财政决算数据进行了审查,与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我区2023年预算执行相关数据比较,部分数据发生了变化,主要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方面,在与省市体制结算后,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了2.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了0.2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增加了2.73亿元。2、政府性基金收支方面,在与省市体制结算后,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了0.0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了0.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减少了0.53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区人大会批准的预算和有关决议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履行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职能,发挥财政政策引领保障作用,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区政府提交的决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建议人大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很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实抓好问题整改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办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支出尚未纳入决算。部分在实际工作发生的财政支出,由于受到预算支出指标限制或其他原因,到3023年底尚有2.5亿元未纳入预算支出,其中,2023年新增未纳入决算的财政支出1.24亿元,2023年以前年度财政支出未纳入决算的有1.26亿元,这些支出主要包括隐性债务化解、工程建设、国有企业资本金等。二是一些预算项目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由于新增债务等原因,从决算情况看,部分预算项目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别较大,有的实际支出远超年初预算数、有的年初预算远超实际支出,导致项目预算大幅度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方面,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0.42亿元,调整预算为0.86亿元,预算调整增加了99.7%;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5.81亿元,调整预算为3.45亿元,预算调整减少了40.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2.87亿元,调整预算为3.72亿元,预算调整增加了29.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1.13亿元,调整预算为3.78亿元,预算调整增加了236.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0.51亿元,调整预算为1.1亿元,预算调整增加了116.8%。政府性基金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4.35亿元,调整预算为2.84亿元,预算调整减少了34.7%;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5.29亿元,调整预算为3.02亿元,预算调整减少了42.9%。三是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库款保障压力比较大。2023年税收收入同比虽然增长了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2%,但财政收入质量还是远低于省、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左右的水平。财政收入中资源资产收入占相当比例,存在着不可持续问题。财政支出的刚性很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0.7%,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的增长速度。四是国有资本经营负担较重。国有企业资产质量普遍不高,经营性资产欠缺,经营性收入有限,特别是资源性资产经营收入与经营成本不匹配,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相对于企业资产总量而言,企业债务总量偏大,资产负债率偏高,企业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加上现金流不足,可能影响企业融资周转,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五是预算绩效工作有待深入开展。全面落实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相融合还需要不断探索;主动跟进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广度和力度还不够;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财政政策、科学安排预算的融合还需要进一步重视。对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根据2023年财政决算初步审查结果,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全力做好支持保障。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的要求,确实助推三个“一号工程”,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重视培育涵养优质财源,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 (二)完善决算编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决算与预算、决算与绩效的有效融合,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切实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改进和完善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编报工作,着重反映重大政策执行、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绩效,以及区人代会预算决议的落实情况。完善内部管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加强对办事用权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合理合法性。 (三)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打造专业的绩效评价队伍,坚持开展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学习培训,推动落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四)推进国企改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妥善处理财政与国企的关系,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过程中要兼顾国企的利益,确保国企可持续经营。要重视国企产业布局,加大产业拓展力度,提升企业实体化经营能力。要采取确实措施,加大企业债务清理,降低企业负债率,提升企业融资周转空间,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五)强化跟踪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化”、“项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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