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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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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为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完成审计项目12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4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039.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4.67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5771万元,审计建议被采纳45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财政宏观调控,强化财政保障能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民生支出,财政总体平稳有序运行。 ——落实财政调控政策。全年财政科技投入1.29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积极推进“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落实“8+4”政策体系资金支出2.36亿元,新增上线涉企政策118项,兑现奖补资金2.09亿元。 ——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实现石子岙采矿权出让收入2.13亿元、各类罚没款收入1.43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6.57亿元;积极向上争资,全年共获上级补助资金18.12亿元;抢抓债券政策窗口期,累计获批新增债券额度9.62亿元。 ——加强民生保障支出。投入财政资金28.26亿元,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等各项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强化涉农和民生财政性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一键达平台”“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作用,累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1.29亿元。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深入实施绩效管理,开展各类事后评价46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8.58亿元;推进数字财政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考核位居全省前列;强化财政运行监管,累计审核工程项目“三算”(预、结、决算)230个,净核减6999.73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保障总体到位,宏观政策加力提效,民生支出持续加大,财政管理不断强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2023年,6个街道(乡镇)村邮站经费60万元在代编预算列支,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2.应缴未缴资金502.39万元。截至2024年5月,非税收入186.29万元未及时上划省市;区交通运输局等3家单位316.1万元未上缴财政。 3.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2023年,鹿西乡24个预算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10家单位19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内容与项目名称一致,25家单位76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具体,年中追加13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4.科技孵化基地项目绩效不佳。该项目运营期三年,每年运营费359万元,考核指标中海洋科技核心产业企业数占比仅33%(考核目标70%)、入孵空间实际使用率仅22.32%(考核目标70%)、基金投资入孵企业案例完成数为0。 5.紫菜绿色发展示范区项目效益不高。该项目共获得财政补助397.75万元,收取养殖户技术服务费178.96万元。审计发现,定价依据不充分,两次网上询价均只有实际供应商一家企业报价;存在产品质量缺陷,共为23户养殖户、28780根毛竹提供PP包覆技术服务,原定新、旧毛竹PP包覆后保质期分别为5年和4年,产品投入使用后仅1年已全部无法使用。2022年12月至今,中标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售后没有保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质量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专项资金预算使用率低。如区公安分局视频一体化二期项目年初预算365.1万元,实际支出22.32万元。 2.租金未及时收取。如霓屿新农发公司、东屏街道及东屏新农发公司未收取房产租金121.07万元;区住建局的建筑总部园8家单位未收取租金11.95万元。霓屿街道2020年海区管理费少收5.69万元,2022年少收35.12万元。 3.预算资金695.31万元违规转入基本户。2023年,26家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695.31万元转入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基本户,资金使用脱离国库监管,区财政局未及时发现和处置。 4.超范围和超标准支出145.56万元。区市场监管局等10家单位在项目经费中超范围列支144.93万元;区教育局超标准发放劳务费0.63万元。 5.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清理。区公安分局等2家单位69.05万元履约保证金长期未清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优化人居环境,实现强村富民,取得了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低收入农户帮扶措施不到位。截至2023年5月,大门镇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帮扶区级补助资金2.5万元尚未发放;低收入农户陈某已于2022年4月死亡,区住建局仍发放补贴4050元。 2.省级奖补资金执行率低。截至2023年6月,2020年至2022年省拨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共计7000万元,支出4237.99万元,执行率为60.54%。 3.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规范。34.05亩耕地已被侵占,仍获得补贴资金2.23万元;33名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对象已死亡,仍享受补贴4020元。 (二)招商项目投资协议政策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文旅康养等产业,谋划实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完善。2021年,我区出台了《洞头区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与各主管部门、街镇的责任边界不清晰,造成工作交接、资料移交、协议监管和跟踪服务等出现脱节。 2.部分项目企业履约不到位。如白鹭湾项目,区财政已兑现奖励资金2700万元,但项目仅完成部分桩基建设,已长期处于停工状态;精灵海岸项目,约定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精灵海岸公寓式酒店投资3.5亿元,魔法生态庄园投资1亿元,但截至2023年10月,精灵海岸仅完成投资2.92亿元,魔法庄园仅完成投资0.28亿元。目前,区财政已按协议约定兑现奖励资金653万元。 (三)产业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航运物流产业政策效益不够明显。该政策涉及集卡、货代、海运等9项奖补政策,2020年至2022年,主要兑现海运企业自有运力增加等2项政策奖补资金426.22万元,其余7项政策奖励仅集卡兑现1.75万元。 2.水陆公交亏损补贴持续扩大。2021年,公交亏损补助2916.84万元,捷鹿水运亏损补助944.06万元,总补亏金额较2020年增加了728.65万元,且截至2023年,一直沿用《洞头区2019-2020年度水陆公交运营亏损补助方案》。此外,捷鹿公司已运营达5年,一直未制定考核办法。 3.突破限额兑现奖补资金。根据我区海运业优惠政策,浙江和联船务有限公司可以享受2019年度海运企业奖补资金37.09万元,但由于受地方综合贡献度限制,2020年兑现9.82万元,2021年,又通过系统外兑现16.52万元。 4.研发补贴24.31万元未追回。2023年至2024年,8家企业存在研发费用被核减,导致研发补贴2021年度多兑现16.51万元、2022年度多兑现7.8万元,截至2024年5月,区科技局尚未追回。 5.海岛振兴引导资金效益不佳。2021年4月,霓屿街道10个村获得海岛振兴引导资金贷款各200万元,合计2000万元,用于购买紫菜现代园厂房,但各村均未配套自筹资金,没有实现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北岙街道小朴村以“小朴星光夜市工程”申请海岛振兴引导资金贷款300万元,实际存入银行定期存款,2021年至2022年获得存款利息收入18.27万元(年利率3.003%),而同期财政贴息支出31.97万元(年利率6.3%)。 (四)政策处理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东屏街道和霓屿街道总体能够按照有关政策兑现政策处理补偿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东屏街道海陶村项目拖欠政策处理资金。2019年6月,东屏街道接受海陶公司授权委托,以东屏农发公司作为主体与5家企业签署收购协议,合计金额为665.26万元,截至2024年3月已支付358.3万元,尚未支付306.96万元,但海陶公司未按承诺支付相关经费并明确表示退出该项目。 2.霓屿街道多付海区退养补偿款。4户养殖户应按折旧后的工具进行补偿,实际按上年度在养状态予以补偿,多补24.63万元;6户养殖户2022年均未签订租赁协议,也未缴纳管理费,不符合补偿条件,实际补偿31.62万元。 3.补偿政策执行不严。2022年,霓屿街道在开展瓯飞工程料场建设第二批搬迁房屋补偿与安置政策处理时,对18户无房户应合户而未合户,增加分户人口47人,增加补偿支出352.5万元。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S211省道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推进总体顺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用地审批不及时。建设用地0.36公顷征地补偿手续仍在办理中。 2.累计多计工程进度款372.18万元。 3.施工管理不到位。个别桩基钢筋笼施工不符合要求,桩基施工记录不规范,个别材料试验检测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二)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前期工作不到位 (1)2个项目存在债务风险。后寮村农业精品项目中标合同价为833.96万元,2023年7月,申请海岛振兴基金贷款200万元用于政策处理,但因用地未报批和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计划实施的停车场、景观等项目均已取消,将影响项目的后续建设运营。截至2024年3月,寮顶村军旅文化园项目需偿还工程款258.18万元和海岛振兴基金贷款300万元。 (2)部分项目存在违法用地行为。截至2024年3月,后寮村农业精品项目未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针对耕地硬化和无土栽培等破坏耕地行为,区田长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向东屏街道发函要求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寮顶村军旅文化园项目已完成水泥混凝土道路、厕所等合同工程量,因涉及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导致拆除或复耕损失浪费27.27万元。 (3)部分工程调整造成损失浪费。小门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总投资500万元,设计费合同价18万元,招标前变更工程概算为180万元,造成多付设计费10.43万元。四好农村公路创建工程投资概算2373.8万元,建设过程中减少实施内容640.4万元,造成多付设计费8.01万元、监理费12.7万元。2023年,半屏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又将餐厅地面等工程予以拆除,造成损失浪费4.48万元。 2.工程发包管理不规范 如大门交通执法队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工程经二次公开招标,确定合同价为26.7万元,存在中标单位和非中标单位实控人相同。 3.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 (1)变更管理不到位。一是超限额变更工程。寮顶村军旅文化园项目一期合同价261.12万元,结算价349.66万元,超合同价88.54万元,二期合同价313.09万元,结算价355.53万元,超合同价42.44万元,均超过村级工程变更限额的规定,且二期工程变更未报东屏街道审批。二是变更程序不规范。百步信码头港池疏浚工程,设计港池疏浚4.74万m³、标高为-2.5米,中标价217.35万元。该工程规划抛泥点为漩门湾,2023年10月,未经专家论证,霓屿街道将原海上抛泥方案变更为泥浆上岸,实际疏浚2.96万m³、标高为-1.3米。 (2)擅自改变预付款规定。2022年6月,原大门镇中心小学邀请招标择行楼改造加固工程,合同价137.38万元。根据招标文件无需支付预付款,但实际签订合同时将其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价款的10%,并采用不扣回方式。2023年1月,支付预付款13.74万元。 (3)违约金195万元未收取。2022年4月,霓屿街道对省道料场生态治理工程开采出的普通石料进行拍卖,成交总价1950万元。根据合同,买受人逾期支付转让价款超30日,霓屿街道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95万元,实际该公司当年仅支付500万元拍卖款,目前履约保证金已退还。 (4)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如“东岙·七夕明月湾”未来乡村项目、寮顶村岭头停车场项目进度明显滞后;鹿西乡山坪村露营平台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因涉及农用地问题导致停工,已支付工程款12.04万元。 (5)后续养护不到位。2022年9月,“东岙·七夕明月湾”未来乡村第一阶段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截至2024年3月,栽植灌木工程59.42万元已过一年养护期,现场查看苗木均已被移除。 4.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 (1)多付绿化养护费79.92万元。2023年,霓屿街道为实施网寮鼻边坡绿化提升工程,终止原施工单位的绿化养护期,但因工程款支付等原因,补充合同未退出14个月养护费(含税金)43.26万元和二期工程喷播草籽10个月养护费36.66万元。 (2)多计矿渣材料费及税金9.28万元。2023年4月,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场地平整工程结算审定价342.51万元,其中:路基填筑工程量15667m³,实际该项目利用现场开挖多余土石方746.25m³,应退未退矿渣材料费及税金9.28万元。 (3)多计工程量增加造价24.78万元。紫菜田园综合体紫菜乡村振兴示范带、寮顶村军旅文化园项目等3个项目,因合同内变更工程量未退出、客土厚度不达标等,经审计结算复审,分别核减造价3.09万元、1.95万元和19.74万元。 (4)擅自变更多计造价4.52万元。2023年10月,桐岙村毛竹归置架建设项目,合同价49.31万元,实际毛竹归置架钢材型号和规格与原设计不符,按照投标单价计算,多计造价4.52万元。 四、重点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一)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培育取得突破,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城区校网布局不合理。根据近三年小学和初中平均入学率来测算,预计2026年小学生人数、初中学生数,占现有学校最大办学规模的比例将从64.14%、54.92%下降到55.21%、51.33%,将出现近一半校舍资源空置问题。如城关二小现有学生77人(仅有三至六年级学生),占最大办学规模540人的14.26%。 2.部分学校校舍改扩建计划不合理。 (1)部分幼儿园建设计划不合理。教育三幼新园建设完工后预计校舍空置率将从29.6%提高至57.8%;大门幼儿园新园完工后预计校舍空置率将从6.3%提高至57.3%。 (2)大门新城实验学校改扩建计划不合理。2024年,大门新城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计划将小学部从18个班增加至24个,初中部从12个班增加至15个班。即使按现有幼儿园和小学的全部学生数测算,预计改扩建完成后空置率将达到55.96%。 3.食堂劳务外包设置行业壁垒。2022年至2023年,霓屿义校等4所学校,分别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食堂劳务,合同总额393.38万元。上述4所学校存在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影响公平竞争。 4.学生配送餐服务未实行竞价采购。2022年9月,区东屏中心小学等2所学校与温州健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续签学生配送餐服务,合计245.81万元,未按规定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竞价采购。 (二)城乡运维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城乡运维质量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不深入。 (1)绿化保洁面积重叠涉及92.3万元。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和城区及主干公路绿化养护保洁2个项目服务范围均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划定,存在7.38万㎡绿化保洁区域重叠,截至2024年3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支付重叠区域服务费92.3万元。 (2)城区道路保洁重叠多支付24.11万元。2021年至2023年,北岙街道负责的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范围,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负责的主干公路养护保洁项目存在重叠,北岙街道委托的浙江利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未对上述重叠部分路段进行保洁,2021年至2023年多支付费用24.11万元。 (3)城区停车场保洁、绿化养护重叠涉及20.81万元。2022年至2023年,北岙街道负责的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区域中包括光明巷等6个停车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的城区及主干公路绿化养护保洁范围包括新城二期便民中心等3个停车场,均与区城发公司负责的停车场绿化修剪劳务外包项目存在重叠,分别涉及15.77万元和4.78万元。 (4)重复支付绿化养护费用12.97万元。文明城市创建绿地修复补植项目结算价76.6万元,包含补植绿化养护期一年。2022年4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的城区及主干公路绿化养护保洁项目又包含该部分绿化补植养护,重复支付补植养护费用12.97万元。 (5)东屏公园山体保洁内容不合理。2022年4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的城区及主干公路绿化养护保洁项目,包含东屏公园增加山体保洁13.03万㎡,年保洁金额45.61万元。经实地查看,实际山体陡峭、树木茂密,工作人员难以进入,累计支付保洁费用53.21万元。2023年6月,区综合执法局已经取消该保洁范围。 (6)未实行政府采购。2021年至2023年,霓屿街道保洁项目采取直接发包,由10个村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价为167.55万元/年,已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2.合同执行监管不严 (1)城区及主干公路绿化养护保洁项目。2022年4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浙江易拓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实施。 一是未养护支付费用19.79万元。浙江易拓园林开发有限公司未对南塘片区进行养护,费用19.79万元未扣回。 二是人员配备不到位。中标公司投标报价承诺投入人员111人,合同规定缺岗人数按比例扣除养护款。每月实际人数为106人,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对人员缺岗情况进行考核,也未扣回养护款15.41万元。 三是车辆配备不到位。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12辆,设备费用150.19万元/年,审计现场盘点发现车辆5辆,仅合同要求的42%。 四是社保费扣除额低于最低标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保洁人员未缴纳社保按照597.66元/人予以扣除,未达到945.72元/人标准,多付26.52万元。 (2)河道保洁项目。2022年5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浙江利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施。 一是社保费缴纳审核不到位。公司投标报价社保费26.81万元/年,两年共计53.62万元,实际在岗人员均超60周岁,无法缴纳社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对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核实,也未进行核减社保费用。 二是河道保洁人员配备不到位。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公司应投入保洁人员15人,实际为12人,多付3名保洁人员费用3.76万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对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考核。 三是河道保洁人员意外险缴纳不足。招投标文件要求,中标公司需为上岗人员投保意外保险每人每年100万元,公司投标报价反映意外保险费用9000元/年,两年共1.8万元。实际投保意外保险每人每年为50万元,两年投保费0.98万元。 四是工人工资发放监管不严。由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不到位,河道保洁项目的环卫工人每季度末才一次性发放上一季度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按月发放,损害了环卫工人权益。 (3)东屏街道清扫保洁一体化项目。2019年7月,东屏街道委托浙江舒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中标价268.38万元/年,合同约定承包内容所需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但东屏街道又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追加服务费86.80万元;同时,在未取得相关参保记录情况下,仅凭该公司提供的工资造册,按投标报价支付全部社保费用310.96万元。 (三)区级民生实事推进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民生实事项目总体完成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关爱有声助残服务项目。由区残联负责实施,投入99.6万元,其中:采购200台智能音箱14万元,为残疾人提供在线求助等服务。截至2024年5月,已安装180台,剩余20台闲置。智能音箱需联网使用,该项目仅支付一年网络费8.4万元,后续资金尚未落实,目前已出现77台欠费。 2.快递进村便民服务项目。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300万元,因资金不足仅投入44.7万元,采购60个智能快递柜,实际安装54个,剩余6个(价值4.47万元)至今闲置。由于没有配套政策,除邮政、顺丰、京东原本就有送件服务外,其余快递公司均不愿意派送到村。目前,41个村的快递柜自2023年11月安装后一直未使用,并且自2024年4月起因运维资金未到位,所有快递柜均已无法使用。 3.幸福颐养养老服务项目。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投入91.8万元采购6台健康一体机、监控摄像机等设备,2023年仅完成5家智慧健康站建设。5台健康一体机自2023年11月投入使用至2024年5月底,使用率均不高,如远程会诊功能有2个站点完全未使用;健康监测功能5个站点仅使用1天至27天不等。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情况逐年好转。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互联网+义务教育”项目闲置。区教育系统7个“同步课堂”2023年度整年闲置,223套人工智能教学套件、6个“美术教学空间”配套平台和管理软件、2个“Steam创客实验室”设备未使用,共计96.63万元。城关二小未考虑学校电脑设备较老旧难以满足信息化软硬件使用条件,仍上报区教育局设备采购计划。2020年9月采购“Steam创客实验室”设备,2022年10月采购21套人工智能教学套件,价值9.62万元,均无法使用。 2.人工智能教育云平台(洞头分平台)使用率低。区教育局人工智能教育云平台(洞头分平台)合同金额19.82万元,查看平台使用记录,全区1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51次上课记录,排在全市第10位,且只有第9名乐清的18%。 3.东屏街道信息系统建设绩效不高。2021年,东屏街道投入69.5万元建成的特色小镇数字化建设项目,在2023年杭州亚运期间暂停后,一直未启动运行;2022年,投入49.88万元建成的半屏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智能建设项目,因2023年卫健部门下发新健康E站,原价值8.5万元的健康E站一体机闲置,且智能药盒、智能床垫、态势烟感等设备功能脱离实际需求。 4.霓屿街道渔业养殖信息化项目绩效不明显。一是建设内容存在偏离。2019年至2021年,霓屿街道投资762.79万元建设渔业养殖信息化项目,其中:用于监控和大屏等设备455.33万元、装修改造270.46万元,而渔业养殖管理平台软件仅37万元。二是平台数据长期没有更新。平台显示视频监控和水质监测设备已全部离线,水质监测设备最后更新记录停留在2023年2月。三是部分平台功能失效。大屏应用中的室外管理平台无法正常打开,平台点位监控功能也无法正常运行,紫菜养殖、青蟹养殖、海域智慧监管分析和应用管理规范等功能均未实现建设目标。 六、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以来,共向区纪委区监委等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件,有7件已经完成调查核实,并出具了相关处理结果。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及时清理各类往来款及民营企业欠款,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各类奖补资金兑现监管。 (二)强化民生政策落实。科学规划校网布局与办学规模,及时开展义务教育发展的攻坚行动。强化环卫保洁合同执行监管,加大市政设施项目维护。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进度。 (三)强化投资项目管理。业主单位要主人有主见,强化施工进度和管理,及时解决工程推进问题,压实施工各方责任,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重大变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布局,提高系统使用效益,保障信息化项目发挥实效。 (五)强化干部履职尽责。引导全区领导干部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和“过紧日子”意识。 最后,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审计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希望区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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