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督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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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各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
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充分发挥新时期人大代表联络站的作用,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全县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工作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上级人大常委会对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部署与要求,通过对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督查,来达到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县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基本情况,从而推动各乡镇、街道在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上下功夫,促进代表履职尽责,更好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并使我县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得到逐步的规范,成效得到逐步的显现。
二、内容与分值
本次督查活动以《关于加强全省人大代表联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8月1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和《关于创建县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意见》(洞人大常办【2013】18号)为主要内容,具体督查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1.有无完成建设任务(占20分)
(1)覆盖乡镇街道。实现全县各乡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社区、村居、片组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健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组织网格体系。
(2)统一规范名称。各人大代表联络站统一名称,名称统一为:××(地名)人大代表联络站,并单独正式挂牌。
(3)保证固定场所。按照方便联系群众、方便代表开展活动的原则,确定人大代表联络站固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场所。配备便于代表联系接待群众、开展履职活动、进行学习交流的必要办公设备和联络设施。
(4)建设工作队伍。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队伍建设,设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联络员。加强站长、联络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组织服务和协调管理的能力。
(5)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联络站的接待内容、活动安排、意见处理、重要情况报告、代表履职登记等制度,并做到代表信息、联系方式、开放时间、主要职责、台帐管理等“上墙”,确保代表联络站规范运作、发挥作用。
2.有无推进实际工作(占40分)
(1)推进代表进站全员化。按照就地从便、合理编组的原则,将本区域的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纳入各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群众活动。直接选举的代表参加原选区所在地的代表联络站活动,间接选举的代表原则上参加原选举单位或者工作生活所在地的代表联络站活动。
(2)推进联系活动长效化。公开代表联络站固定接待群众的时间、地点,有计划地组织代表接待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反映意见的受理和分类处理机制。根据各级代表的行业特性、专业特点和工作性质,精心选题,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接待。注重代表联络站活动与代表小组活动的有机结合,增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的实效性。
(3)推进联系工作网络化。利用“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网络阵地开展工作,方便群众通过网上代表联络站全天候联系代表,保障代表经常性、广泛性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4)推进活动机制规范化。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创新代表联络站活动的形式内容、工作流程、登记备案、意见处理、情况反馈、激励约束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联络站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5)推进舆论宣传多样化。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代表联络站的建设、活动和成果,引导群众通过代表联络站的渠道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有无落实工作要求(占30分)
(1)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的人大组织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做到常抓不懈。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主题接待活动等形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注重质量,切实把代表联络站建设抓实抓好。
(2)加强联系指导。乡镇、街道人大组织能加强联系指导,并主动加强与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和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协调安排好各级代表包括领导干部代表分批分期进站接待群众活动,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推动工作。
(3)加强具体实施。乡镇、街道人大组织能充分发挥在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向同级党委(党工委)汇报,争取支持,做好场所选定、人员配备、活动开展、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具体实施,切实担负起组织管理责任,确保代表联络站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4)加强服务保障。乡镇、街道的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相关科室、站所及所在社区等能密切沟通配合,坚持上下联动,加强分类指导,实施跟踪督查,强化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典型带动,创造良好条件,做好服务保障。
4.有无形成特色做法(占10分)
就是各乡镇、街道及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工作在体现“十个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牌子、有各项代表活动规章制度、有代表联络站活动计划、有固定联络员、代表活动有签到、有记录、选民反映的意见建议有登记、有处理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活动资料有专人进行保管)创建标准的前提下,在坚持“五项工作原则”(即不直接处理问题原则、有限受理原则、依法疏导原则、代表公示制原则、联合接待原则)的基础上,在建立“一档四簿”(即《代表履职档案》和《联络站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走访联系选民反映情况登记簿》)的过程中,努力形成具有本区域特色的做法。
(1)体现在工作方式方法的探索方面。
(2)体现在矛盾化解、问题解决方面。
(3)体现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方面。
(4)体现在及时做好总结、宣传方面。
(5)体现在先进人物示范、引领方面。
三、时间与形式
县人大常委会将于2015年年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建县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督查组(由代表工委人员和其他工委的若干名人员组成),对各乡镇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和所有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自查、复查情况开展督查。本次督查以抽查的形式进行,主要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含记录本、书面材料等)、工作询问等, 必要时还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途径作补充。
希望各乡镇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和所有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务必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本区域人大代表联络站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各自的自查、复查工作,以确保通过本次督查活动,来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取得更多、更好的效果。
各乡镇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各代表联络站的复查表格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县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工作督查的结果,对各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有区别的奖励和补助措施。
附件1: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评分表
附件2: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评分参考标准
洞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文件附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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