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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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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19日洞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洞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 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被评为温州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为建设“平安洞头”、“法治洞头”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力参与平安建设,强化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依法批捕起诉各类犯罪为基本途径,以化解社会矛盾为衡量标准,以严防冤假错案为底线,积极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我县实际,针对盗窃、危险驾驶案件多发的现状,将这类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理提请逮捕案件54件7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7件67人, 不批准逮捕9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7件187人,提起公诉145件216人,不起诉2件4人。密切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联系,对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研判影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案件处理把握、舆情民情沟通、涉案权利保障等工作,确保办案效果。
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立案监督1件1人,撤案监督1件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向其他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追诉漏罪、漏犯4件4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件2人,抗诉后市中院采纳抗诉意见1件1人。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以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继续抓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工作,联合县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衔接监管“四个定期”机制,被正义网等新闻媒体转载报道。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4件涉及虚假诉讼民事提请抗诉案件,市检察院已向市中院提出抗诉。根据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民事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就县法院民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有被害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办理时设置调解前置程序,将所涉及民事赔偿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引导和帮助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化解积怨、达成和解,保障社会稳定。办理检调对接案件4件6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件3人。该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双方家长分别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和《浙江法制报》报道。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办理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27000元。积极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通过12309举报电话、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涉检信访预警评估机制、下访巡访等途径,积极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件,经初核,移送职务犯罪线索7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确保问题不积累、矛盾不激化。全年没有发生赴省进京涉检信访。积极推进大门检察室“一室一品”建设,以重点工程建设职务犯罪预防为重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网格化管理,强化对大门科所站队的日常监督,通过发检察建议书、预防宣传、参与社区矫正排查等举措,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注重惩防并举,打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日常办案和专项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其中立案查处的原温州建设银行副行长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原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年底又立案查处国网洞头县供电公司职工李某伙同他人共同贪污600余万元特大案件。初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5件,立案1件1人,查处的原县港航局局长林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已移送审查起诉。加强与行政机关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协调配合,同步介入4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织办案工作区“三创”、精品案例讲评等活动,以侦查办案工作的精品化引领规范化。强化办案安全,对办案工作区进行规范改造,于8月份通过省检察院验收并投入使用。加强涉案人员医疗保障和服务,联合县人民医院制定《办案医疗保障协作规定》。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完善手机话单分析系统,完成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注重职务犯罪预防的深度和广度,开展大门花岗岩、凝灰石资源开采情况专项调查,促成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矿产资源有序开发的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千场职务犯罪预防宣讲进乡村”活动,组织预防宣讲团在10个社区开展宣讲,受教育人数500余人,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1000余册。积极创新预防方式,推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约谈制度,推出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接,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档案查询78次。运用新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微观显大意”活动,拓展微信平台,加大力度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监督,探索性地引入“监理信用评价查询制度”,制定《洞头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理信用评价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得到上级院、县政府肯定并转发。
三、深入开展阳光检务,提高检察公信力
加强规范案件管理工作。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和案件集中管理信息化平台的运行,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使用,探索开展对办案程序、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及涉案财物的集中管理。严把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从源头上隔离带病案件流入检察环节,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托系统,加强对办案过程和节点的同步监督,构建“日巡、周访、月报”的监控体系,定期向各科室通报执法办案情况和案件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并针对检察业务的规律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判,从而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建立执法办案服务中心,配备专人、专用电脑和专门场所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案卷材料查阅、微信预约等一站式服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加快阳光检察工作建设。积极探索检察新媒体运用,完成“两微一端”建设,相继在腾讯、新浪等客户端开通官方认证微博,实行多方位、广而全的微信息发布。全面整合微信平台,设立洞头检察微信平台,以方便群众阅览和查询。同时,对洞头检察门户网站、内网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宣传工作荣获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自2014年10月份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线,公开所有案件流程信息、重要案件信息5条和法律文书21篇;利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媒介公开检务信息200余条。以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为载体,采取党组成员分片包抓、中层干部落实责任的方法,深入开展“走访送”活动。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向社区赠送法律书籍、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妥善回应群众诉求。
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切实强化自身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县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并做好沟通和反馈。在做好日常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同时,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情况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不断提升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效果。
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检察特点,结合十项重点工作,做亮自选动作,通过“内外结合”、“条目自选”、“自主发言”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开展“三学三思三观”、反对“四风”、“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克难”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做到工作投入、精力集中、作风转变、纪律从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强化责任意识和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对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情况、同步录音录像、暂扣款、随案移送赃款赃物以及遵守效能纪律等方面进行定期检务督察,开展检务督察40余次。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监督,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把队伍执法能力素质建设放在核心位置,坚持普遍性练兵培训和发挥业务精英引领作用相结合,加强各业务线的针对性培训和实战练兵,通过组织开展优秀检察官、优秀办案能手等评选竞赛活动,培养和选拔优秀业务人才。引导和鼓励干警参加上级院、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以赛代练,培养和锻炼干警的综合素质。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检察文化建设,定期开展青年干警读书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活动,促进干警养成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积极鼓励干警参与检察调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6篇。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有34篇稿件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办案方式尚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专门技术人才相对缺乏,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二是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赋予的新增职责履行不够充分,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尚有差距;四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与科技发展新形势相比有较大差距,需要系统构建和深入推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锲而不舍,努力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着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担负起严密法治监督的职责使命,着力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着力深化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同城发展、建设“海上花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找准新常态下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营造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打击犯罪者的法治环境。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敏感案件,更加注重法律政策界限的把握和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特别是对当前民间金融风险中的恶意逃会、隐匿财产、暴力讨债等案件,依法从重快捕快诉。
二、坚持惩防并举,切实提升反腐败工作质效。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贯彻省委十大整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利案件的专项查处。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坚持走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和规范化办案的道路,提升在依法规范前提下办出案件、办好案件的能力。围绕构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立足司法办案深化预防工作。
三、坚持人权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执行修改后三大诉讼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努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积极开展对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平安洞头建设,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拔钉清障专项行动,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加强预防和化解矛盾工作,强化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从严治检,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切实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 “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培育和增强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健全执法办案各项制度,着力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健全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守法治、忠诚履职,为加快同城发展、建设“海上花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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